近日南平血案一审,被告郑民生被判处死刑。据报道,郑对所犯罪行没有疑议,但表示“没有起因就没有这结果”。他申称自己是本分人,该案是社会冷漠造成的悲剧。
作为结果,死刑、民事赔偿,郑民生本人为其罪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清楚和确定的,也是有限的。郑的辩解,企图将血案的发生归结为社会因素,显然是徒劳的。但另一方面,这是不是意味着南平血案中就没有社会所应担负的责任了呢?公众舆论对此的看法是有些含混和有争议的。
一个较为普遍的混淆,是没有区分社会要为谁负责。在许多人的直觉里,承认血案的社会原因,就是在为凶手推卸责任,至少是部分责任。网络上同情郑民生的言论引起了一些担忧和批评。这其实是一个站不住脚的推断。与其他犯罪一样,郑民生的罪行当然有值得研究和分析的社会原因。但正如我们业已看到的,这并不会洗脱他本人所应承担的道义和法律上的责任。我们讨论血案的社会原因,是要避免惨剧的再次发生。如果说社会要负什么责任,那也是对受害者的。南平血案虽然是郑民生一手造成的,但对于无辜学童的死伤,政府和社会有难以推脱的责任。
与此混淆相对应的,关于血案社会原因的争议也主要是围绕凶手郑民生展开的。一种看法是不认可郑民生因报复社会杀人的说辞。其基本理由,是郑民生不具备报复社会的“资格”。郑曾经是社区医生,外科技术不赖,人称“郑一刀”。尽管处在基层,但也算得上专业人士。虽然他事业不顺,情感受挫,但现今社会里比他混得差的、撞得惨的,多的是。要说报复社会,哪里轮得上他。
另一种看法没有纠缠资格问题。好,你郑民生遭到社会不公平的对待,你可以报复社会,但你凭什么要去杀学童?“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杀那些贪官,你怎么能杀掉这么多可爱的孩子?”由南平血案后当地小学生的这篇作文,如今中国社会的人心和人性可见一斑。
上述看法尽管有差异,但都指向一个基本的判断:我们的社会有问题。这也是血案后郑民生得到部分同情的内在原因。稍有良知者,断不会赞同郑的恶行,但对社会冷漠会有或深或浅的感受。郑民生所仇视的社会,所要报复的社会,到底是什么?我们的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社会可以是一群人、一些组织。但郑民生所指的并不是这些。他所仇视的和最后报复的,是完全不同的群体。那令人不自在、令人沮丧、令人窒息、令人憎恨的,正是他身处其间的日常生活,是由功利的交往原则、金钱和权力至上的价值观、及时行乐的目的论交织成的观念和行为规范网络,是他的生活世界,不幸的是,那也是我们的生活世界。
我们怎么走到了这一步?谁为这个日益坍塌、几近崩溃的社会负责?南平血案只是社会病变的一个症候。从严从快惩处凶犯,大概仅相当于挖出了一个脓包,离社会机体的彻底疗治还远得很。要消灭社会机体里的癌细胞,打掉寄生虫,找准了病根,下猛药,或还有一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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