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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村邻仅是“社会经验不足”?
www.fjnet.cn 2010-04-29 07:42  叶传龙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湖南邵阳县郦家坪镇干部罗才兵因耕牛导致的邻里纠纷,将同村一名男子打死,其领导表示“书读得多,但社会经验很不足”,打伤人后,竟然不知道如何拨打120。据称,罗才兵今年元月刚到镇政府报到,他的另一身份是湖南某高校在读研究生,这个学历在该镇公务员中是最高的。(4月28日潇湘晨报)

表面看来,都是一头牛惹的祸,让这名刚走上工作岗位的高学历干部犯下低级错误——自己动手,挥起棍棒,酿出人命,最终也将自己送进牢狱,这是何等地悲怆!

按理说,一名大学生过关斩将,考取公务员,应该有着基本的素质,更该懂得“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古训,遇到问题和纠纷,大可以通过组织调解或司法诉讼等途径来解决,而一语不合,便棍棒相加,一出手致千古恨,家庭和国家花费巨大代价培养出来的人才,就这样昙花一现,毁于“一旦”,不免让人惋惜和遗憾。

在这一事件中,肇事村官一句“我一个镇干部处理不了,还有谁处理得了”,话语中透露出一种高人一等的傲慢和法律知识的欠缺。此中,家境不好、心理压抑都不该是其打人致死的理由,而在出事之后,镇党委书记称其“社会经验不足”,也让人难以接受。据此推理,难道社会经验丰富了,便可以动过权力来向村邻施压,或通过派出所来出面搞掂,直至“杀人于无形”?依我看,年轻村官的义气杀人,根本上还是法律意识的欠缺,与年轻大小和社会经验是否丰富无关。这也提醒大学生,应当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和能力,而大学也要加强教育,不留死角和盲区。

应当说,一名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不可能沾染更多的官气和痞气,罗才兵打人致死,人们更多相信是失手,但每个人的生命都不可以被随意剥夺,作为一名村官,即便是失手将人打死,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社会经验不足”显然不足以成为干部打死村邻的理由和借口,而法律也不会因为他的“社会经验不足”而网开一面。年轻村官打死村邻,也给社会带来更多的警醒和反思。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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