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弋阳县城管大队在城区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划出100多个摊位,组织占道经营的摊贩竞价拍租,价高者得,得者发证算合法经营。最终,城管部门以“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的名义,收取了69家摊点的139390元竞价拍租资金,还称此举为照顾弱势群体。(5月13日《人民日报》)
欲敛钱财,何患无辞?随意冠以“管理之名”,收取“占道费”将人行道成商业竞标道,城管大队仍仍恬不知耻的说是“为民着想”,如此行径着实令人愤慨。“占道费”可谓生动形象了再次描绘了“城管生态”,俨然一副道貌岸然之伪善面目,下面掩饰的是肆无忌惮的攫取民脂民膏之举。然而,与此同时,更是引起诸多民意猜测与想象,城管背后的嚣张气焰为何无人管治,竞标钱财究竟是饱了谁家私囊?
事实上,城管局自为是聪明之举,放言“只能采取拍卖方式,这样才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还以“大善人”嘴脸说是“称为照顾弱势群体”。其实竞标背后的怨声载道一直未曾停息,城管的“拍卖”更是在弱势群体谋生之路摆上了“一道坎”。咬牙出钱买下“人行道”之后是对城管大队的“咬牙切齿”,毫无疑问地显现出了民众的反感与痛恨。借公权捞钱谋取私利,导致摆摊民众举步维艰,甚至入不敷出,又为城管的“滥权记录”上点上了一块污渍。
其次,需要厘清的是城市道路的归属管理权力,以及其根本属性是否能用来“商品化”的拍卖竞标。一来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其根本功能是用以交通功能,方便出行;另一方面,城管大队的基本权力并未涉及对道路的管辖,实在存有“僭越”脱轨蕴意。竞标的正式程序如何,谁有权去决定人行道有权拍卖,谁具有资格竞标等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难题。而实际上,竞标往往都是“高额者”得之,离“照顾弱势群体”的口头表达实在差之甚远。偷换“性质”,将公共基础设施变为谋取私利只用,赚取“一家之私”,难脱中饱私囊之嫌。
打着管理“幌子”忽悠着做小买卖的地摊老板,高价竞标无异于“排挤”小本生意人家。这同时也涉及到社会工作问题,很多下岗工人以此谋生,而如今生财之路并不平坦,荆棘满布,远远打击了他们的生活的希望和对幸福感,也被伤及“活着的尊严”。变相执法贻害民众,更是把城管再次推上了舆论的浪尖风头,“坏印象”进一步刻烙在民众心间。
“照顾弱势群体”的廉价“真诚”与伪善面目,一览无遗。“幸福感”之风盛行的今天,城市边缘的民众更应该得到照顾和扶持,而不是“黑帮式”的被城管“玩弄摆布”。堂而皇之的拿走老百姓口袋里的钱,比光天化日行凶抢劫更让人生厌。对于城管,或许边缘群众的可期值永远都应该摆放在最低。故此,严格规范城管执法刻不容缓,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让他们活得更有尊严,更具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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