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汝城矿难看政府引向
www.fjnet.cn 2010-06-07 17:55 刘洪波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汝城矿难还有一个内幕,可资证明政府主持的赔偿实际上是何其滑稽。
这是由报警问题牵出来的。爆炸发生后,有矿工第一时间知悉并且还救了人,但大家都没有报警。有个矿工说说,情况通知了矿上,报警是矿上的事,自己的本分是做工。有个死者家属透露,矿上不让人报警,负责人说报警也没用。当地人表示,矿工不报警可以理解,因为他们既担心矿上报复,还因为要从矿上领到工钱。而且,“知情不报,也是为死难矿工的家属考虑”,政府照章办,死者家属只能拿到20多万元的赔偿,不上报私了,最多可以拿到40多万元。报道说,直到当地村里有9名男人死于井下,村民们才后悔此前对于煤窑的放纵。
我不知道“后悔”到底是记者的感受,还是村民的感受。既然“死也要下矿井”是矿工的命运,一旦发生矿难,获救希望又渺茫,且不说还有报复的威胁现实存在,光是赔偿时私了比公了可能多一倍,村民不报警难道有什么不可理喻的吗?生活现实的残酷性,可能需要给予更多的理解。
也许,政府主持的赔偿最大的作用,只是提高了私了的价格,但还没有能够使“私了价格高于公了一倍”的公式作废。“让漠视生命的逐利者倾家荡产”还远不是现实,这才会出现报警不如不报警的现象。
汝城矿难牵出的内幕是,矿主的人身与财产处在何其安全的水平。出事有人顶责,公了不如私了。这就是说,矿上的事情矿上解决,增加生产就好,出事不报警是导向。这大概就是“不给政府添麻烦”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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