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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被猝死”为何能成为常态?
www.fjnet.cn 2010-06-08 16:07  李振忠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温岭6月7日电:6日下午,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的浙江省温岭市烟草专卖局副调研员蒋增满在看守所死亡。

看守所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躲猫猫”之后,先后又发生了无数起类似事件,有凉水死,自杀死,针眼死,噩梦死,发烧死,等等不一而足,那么,非正常死亡是否已经成为看守所、派出所、监狱等执法部门的死亡“常态”呢?

放风场不是洗澡间,到水槽边洗澡,蒋需不需要避开同监室人员?水槽内的水温多少?是高温热水,有可能因水温太热而令血管发胀而死;而水温太低,也可能因水温太低而令身体某个部件“痉挛死”,但水太冷太热看守所就能够逃得了干系了吗?而假如是正常水温,14分钟内一个正常人又为何突然晕倒至死呢?另外,水槽边可不可以洗澡?监控区可不可以裸身洗?洗澡为什么不是去洗澡的地方反而是在水槽边?蒋在洗澡的时候是裸身还是穿着衣服?

而以上疑问仅仅是在新闻报道中“温岭看守所监控显示”一节,监控范围之外又发生了何种地球人不知道的猫腻和内幕呢?

有网友说蒋该死,贪官不死,谁死?又少了一个贪官,何等畅快?但贪官也是人,超大保护伞文强也是人,是否该死,应当由法律说了算,不是由看守所说了算。任何一个囚犯、被监押人员都应当享受法律范围之内的自由,他的人格不应受辱,他的基本权力应当有所保障,否则,平民犯罪将受到同样的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非难、“被非法死”的待遇。

种种迹象表明,摄像头说明不了全部的问题。例如“针眼死”现象,“躲猫猫”现象,看守所内的牢头狱霸们有得是办法整治那些不听话的同监犯人,何况任何摄像头也有死角,就象法律在某些人为玩弄的基础上也会出现法律死角是一个道理。死角之内,究竟又发生了什么?

维护法律权威绝不应当成为一句空话,建设法制国家更不应当总是充满“被死亡”的不和谐,即便是一个贪官非正常死亡“被洗澡死”也绝不是什么福音,而是一种可能传染的看守所高发病,“躲猫猫”以来大量的被死亡事件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下一个被猝死的会是谁?下一种死法又会多么诡异或者神奇?官场监督乏力的死角,会发生贪官污吏,看守所监督不到的地方,会发生“被猝死”,没有对内部不法“毒素”“毒瘤”的铲除常态,就一定会发生“被猝死”的常态。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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