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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救火遇堵的三点启示
www.fjnet.cn 2010-06-13 17:22  李松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大厦着火,消防车辆往火场疾驰。离火场100米不到的距离,消防车被堵住了。过往的私家车、的士、公交车不肯让出一点的空隙,消防车警笛蜂鸣,司机们都置之不理。(6月12日《厦门晚报》)眼睁睁看着火灾现场就在眼前却遭遇堵车不能救火,还有什么能比此刻的遭遇更让人心急心痛?

如果说,堵车是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道景观,那么本就无可厚非。然而,当消防车需要救火而市民却与消防车抢起车道,这事儿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消防车救火遇赌,至少留给我们三点启示。

首先,市民的素质需要提升。在英美国家,只要遇有警车出警,不论道路的宽窄,普通车辆听到警笛都会自觉地把车停到路边,给警车腾出通畅的道路出警。而我们的市民明明听到有警笛鸣响,看到有消防车疾驰,却半点不愿主动让路,有的只是一点一点挤死空间,堵住了消防车救火的希望,以一己私利消融了消防车的公共属性。

其次,交警的执勤角色需带加强。事发地点位于车流繁忙的莲花南路,时间是晚上7点,这正值下班高峰时段,莲花南路的交警去哪了?车辆不顾交通法则,看到哪有空隙就往哪挤,左一脚,右一脚完全没有秩序。消防队员为了救火,无奈临时充当了交警角色,下车疏导交通。这不是厦门交警的失职吗?交警和火警职责本分工明确,消防队员的客串无疑是对交警失职的最大嘲讽。

最后,规范消防车行走需纳入制度轨道。虽然国家规定遇有出警,其他车辆必须主动让出道路支援出警,但收效甚微。欧美国家的国民为何自觉性高?很大程度上不仅仅国民素质的问题,还有惩罚力度的因素。如果不主动让路,警察将记下你的车牌,吊销驾照,严重者面临蹲大狱的风险。我们的制度是否可以参考这些经验?光有“规定”往往不能起效,还得有制度合力才行。对不主动配合出警的人加大惩罚力度,使其自觉配合出警。

以上三点启示很普通,但却不乏珍贵,希望能唤起有关机构和个人的重视。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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