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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定价机制为什么失灵
www.fjnet.cn 2010-06-18 11:18  苏振华 来源:新闻晨报    我来说两句

事实上,这些要件在今天的药品定价机制上,都是缺失的。在自然属性上,药品是高度信息不对称的产品。作为最终消费者的患者,使用哪种药品,是由医生来决定的,患者并没有自愿选择的机会。而且,具有某种特殊疗效的药品事实上是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垄断属性,医生和患者对此都没有太多的选择空间,再加上目前国际通行的专利保护制度也强化了特殊药品的垄断能力。医保制度建立以后,作为付费方的医保部门,所支付的并不是自己的费用,花的不是自己的钱,这是一种“预算软约束”,故而医保部门和发改委都不具备降低交易价格的内在激励。媒体的报道也表明,医药企业会通过种种“公关手段”来游说发改委接受他们报出的价格,地方政府为支持属地企业也会为企业提供种种便利。

这些因素的交互作用,使得市场机制在漫长的医药产供销链条上是失灵的。一般来说,在市场失灵的领域,需要强化政府的干预,根据药品的成本进行价格管制。但是,由于药品所具有的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性质,监管部门事实上也不具有获得药品真实成本的能力,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使得政府干预也是失灵的。

药品定价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纵观世界各国,似乎也没有形成一个有效平衡市场机制和政府管制的运行机制。我国医保改革的大方面已经确定,形成有效的药品定价机制,还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但无论是市场机制多一点还是政府监管多一点,总之要从强化治疗和药品采用的信息公开化的方向入手。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利益独立方的媒体和各种非营利组织应该发挥更专业的舆论监督作用。

(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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