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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新审视有污点的人大代表
www.fjnet.cn 2010-06-22 11:18  展江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当上人大代表,只是一块敲门砖,为什么还要让这样的人大代表继续代表选民呢?不要忘记,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是选民的代表大会,而不是能量通天的某些人士的联谊会。

6月2日《南方周末》刊登记者调查“安徽商人行贿曝光后仍任人大代表受热捧”,讲述了这样的人生“传奇”:安徽商人何帮喜虽有多次行贿记录,但还是顺利当上了该省人大代表、继而升格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并连续3年亮相央视春节晚会最前排。何代表的“神奇”首先在于,司法监督已将大力帮助何代表发迹的原巢湖市委书记周光全锒铛入狱,而同一份刑事判决书证明何代表在人大代表之路上有过多次行贿记录,何代表本人至今却风光依旧;而在《南方周末》报道前的3年多时间里,除了刚性的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也已多次启动,始有2007年底《华夏时报》的首度曝光,今年更有1月份《中国青年报》、6月份《南方周末》和国务院参事室下属的《长城月报》的跟进报道。历经舆论监督的密集“炮火”,何代表本人似乎毫发无损,这大概是神奇中的神奇了。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安庆市中级法院查询到2009年8月18日的一份刑事判决书,10余名向原巢湖市委书记周光全买官的官员先后被查处,但向其行贿的企业家何帮喜、徐顶峰却继续安坐“人大代表”之职。文章写道:“没有人知道‘人大代表’的光环带来了多大的经济效益,但一个事实是,两人的生意的确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文章提出的一个尖锐问题是,如今官商勾结花样日益翻新,“使用非正常程序的手段试图达到的目的,通过正常程序进行了漂白,这背后会改变些什么呢?”

面对《中国青年报》的监督,何帮喜等二人依旧稳坐钓鱼船。于是《南方周末》记者和《长城月报》记者继而前往安徽调查,披露何帮喜等人的更多“神奇”,尤其是何帮喜与“第一个贵人”周光全自2000年起的亲密关系,即典型的“商傍官、官助商、利滚利”模式:周在事发前给何内定的省人大代表身份成了何帮喜进入权力场的一张入场券,何继而成了全国人大代表,至今仍被当地官员与媒体热捧。何凭借“省人大代表”魅力,首先摘下了“全国劳模”称号,随后还取得了省驻京办的赏识并被“内定”为北京安徽商会会长等诸多头衔,在安徽省倒地逾万亩。何“面对全国人民”最风光的时刻除了上春晚、给特写镜头以外,就算是2009年国庆阅兵登上天安门观礼台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此刻被捕已一年的“第一个贵人”周光全刚被判以重罪。意味深长的是,周被判刑后,一国家级媒体列出了长长的官员和企业家涉案名单,却偏偏没有提到何帮喜。

我们知道,各级人大代表是立法机关的成员,人大代表资格问题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其选举和罢免都应遵循严格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选举法规定。”但是在现实中,法律有可能被某些地方官员践踏。正如曾任职全国人大法工委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在《南方周末》撰文所言:“在地市级,市委书记可以百分百决定省人大代表。”这就是周光全对何帮喜“贵人”之助的实质,当上人大代表,只是一块敲门砖,意味着可以借用人大代表这个平台做更多的关系,拿到更多的资源,换来更多的利益。这几年,一些地方权力制衡一再出现真空,明明事情很清楚,却仍然当成浆糊,对舆论监督虚与委蛇,说明在人大代表这个层次上,确有许多文章可做。但是,既然司法监督证明何帮喜等人多次行贿,构成了周光全犯罪的重要事实;既然全国知名的媒体和专业媒体进行了长达3年有余的舆论监督,已经证明何帮喜污点多多;既然法院判决书已经确信何的反复行贿,为什么还要让这样的人大代表继续代表选民呢?不要忘记,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是选民的代表大会,而不是能量通天的某些人士的联谊会。

确实该对某些有劣迹的人大代表好好审视一下了。

(作者系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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