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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雇员制须防“留着媳妇请保姆”
www.fjnet.cn 2010-06-22 18:28  刘纯银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在广州“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暨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论坛”上说:雇员制是将来公务员改革的趋势,将来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将沿用现行公务员制度,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越来越多采用雇员制,政府雇员可以高工资、高待遇,但不是终身制。(6月20日《广州日报》)

所谓雇员制,是指政府以契约形式聘用、管理某些专门技术人才及承担部分临时性、勤务性工作的人员的公共人力资源制度。它以劳动合同为主要手段,来界定、规范和调整政府与雇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优化和组织形式的完善,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社会发展提供多样化和高品质的公共产品。

由于政府雇员制把市场用人机制引入政府机构,不仅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还淡化了政府机关的官本位色彩,打破政府机关只进不出的用人弊端,所以西方一些国家,比如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喜欢采用,认为实施政府雇员制是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据了解,这些国家有20%的政府岗位是临时政府雇员,且雇员的比例在政府中逐年增长。

近几年来,我国也有一些地方尝试政府雇员制。最早推行政府雇员制是2002年6月,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随后,上海、无锡、武汉、深圳等地都推出了这项制度。一时间,“政府雇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被寄于厚望的雇员制真能产生“鲶鱼效应”吗?然而,从我国一些地方试点雇员制的结果看,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即“不尽人意”。这也昭示着雇员制虽好但推行很难。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差异呢?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专家毛寿龙教授一语中的,政府雇员制是对当前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种创新,还缺乏相应的制度配套,特别是政府雇员制与现行法律制度是脱节的,不能匹配。如现行《公务员条例》中并没有规定在公务员系列之外有政府雇员,其中只规定了工勤人员。

另外,我国与西方一些国家国情不同,尤其是实施政府雇员制的一些西方国家,政府机构一般比较精简,冗员不多,增加一些临时性的政府雇员,可作为政府工作的应急补充。我国则不然,我国政府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上班时间“喝茶水、嗑瓜子、看报纸”是对公务员工作状态的真实写照。尽管,中央一再要求“精兵简政”,压缩人员编制,但实际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好不容易裁了一些冗员,可又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这个部门裁下来的人员安排到另外的部门,到头来公务员的实际人数并没有减少。据了解,近些年我国财政供养人员仍然呈上升趋势,其速度相当于我国人口增长的三倍。因此,笔者认为,雇员制的问题核心还是现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尤其要在公务员编制上予以压缩。否则,就会出现有些专家学者所担忧的“留着媳妇请保姆”的现象,进而使政府雇员制演变成一种新的、隐性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人员膨胀现象。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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