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向法院发公函的牛气何在
www.fjnet.cn 2010-06-29 10:34 杨涛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李渡新区管委会在人财物上不足以制约法院,但又要在判决上抢占制高点,所以需要一种体制内的东西来威胁法院,他们终于找到了,那就是发展地方经济和“维稳”。 涪陵区法院虽然不接受李渡新区管委会的领导,却接受涪陵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因此,涪陵区法院同样责无旁贷地要承担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我们注意到,向法院发出公函的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生荣原为重庆市三中院民一庭法官,这充分说明,法院和政府并没有难以跨越的鸿沟。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必须考虑到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就必须考虑到政府的感受。
正是从大的方向,法院和政府目标是一致的,所以,李渡新区管委会可以拿出双方的共同目标来威胁法院,你如果判决政府败诉,那你就会被扣上破坏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帽子——这可是高悬于法院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你要是“一意孤行”,我李渡新区管委会虽然管不上你涪陵区法院,但我的上级也是你的上级——涪陵区政府会管你,到时,甚至你和中院都将承受不起这样的重大“政治责任”!
在一个法院承担着各种任务和压力,并且人、财、物都受地方控制的地方,不用说同级政府发函,就是一个开发区、一个镇、一个村发函都可以压垮法院,因为后者尽管没有直接在人、财、物上控制法院,但是,法院将因为与他们同担一个目标,而不得不低头于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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