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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积金 欲盖弥彰的变相加薪
www.fjnet.cn 2010-06-30 09:05  曹林 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谁说我们的地方政府缺乏反腐热情,对廉政充满抵触?他们其实热情得很,隔段时间就会推出个反腐新招,在廉政上相当积极。比如广东江门就是,在廉政保证金被舆论批得体无完肤之后,从“住房公积金”中获得灵感的他们近日推出了“廉政公积金”: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比例共同出资缴纳,如个人未发生违纪即可定期返还,这意味官员如果不违纪每年即可获万余元的奖励。(6月29日《南方日报》)

这一反腐新政一出台,当地官方即声明,这个政策并非舆论此前一直批评的“高薪养廉”,廉政公积金不是福利待遇,不是变相加薪——真是欲盖弥彰,缺什么喊什么,官员越是这样强调,越是能觉察出他们的心虚。可以肯定地说,这样的廉政公积金其实跟廉政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不折不扣的变相加薪。

首先很奇怪的是,凭什么要给官员发“廉政公积金”?廉政本是公务员天经地义的义务和起码的道德,当官就该清廉,不廉政的话应以严惩和重罚逼其廉政,而不该以重奖去激励,这是一种很荒唐的谬奖。现实中不仅有许多不廉政的官员,还有许多不守法的公民,如果官员可以有“廉政公积金”的话,那是不是该首先给每个公民建一个“守法公积金”账户,以此激励公民守法?这样“守法即可获奖”的激励逻辑,为什么只用在官员身上,而不用在平民身上。许多网友都在这条新闻后跟帖向政府申请“良民公积金”,这是对“廉政公积金”最尖锐的嘲讽。

这个廉政公积金,政府每年须投入2000万元,这意味着纳税人除了出钱供养公务员,还得额外再花2000万向公务员购买廉政。这里面有两个问题,其一,工资奖金之外还发额外的“廉政公积金”,这是对纳税人的重复收费。其二,政府财政源于公民纳税,花这么多钱给公务员建公积金账户,起码应经过人大审议和纳税人同意,大笔一挥就是每年2000万,这钱是公务员自家的吗?

如果所谓的“廉政公积金”真能促进官员的廉政,每年2000万的投入真能换来公务员的清正廉洁,那纳税人也就认了——从治理公车私用到遏制公款出游,公众已经逐渐习惯了那种“用货币赎买让官员放弃既得利益”的逻辑,已经降低了对官员的要求并接受了“为了让官员廉洁,花些钱也无妨”的次道德。问题在于,这样的廉政公积金根本不会有效果,纯粹就是变相加薪。

廉政公积金,将公务员的利益与廉政挂钩,看起来似乎能促进廉政,其实不然。一个公务员,如果连续5年没有违纪、不受处分的话,他就能获得数万元的公积金。可如果他违纪了,滥用了一次权力,就可能得到数十万的好处,收益甚至可能成百万上千万。到底是“数百万的腐败利益”,还是“数万元的廉政利益”对公务员更有诱惑力,答案不言而喻。寄望数万元的廉政公积金就能“赎买”官员不滥用权力,这也太低估了官员对其手中权力的估价,低估了他们的腐败胃口。

再说了,在问责制很不完善、反腐缺乏利器的情况下,有几个官员会受到处分呢?就拿江门来说,4000多名官员,翻翻江门的公务员处分记录,一年有几个公务员受到了处分?可想而知被处分者屈指可数,并不是官员没有问题,而是制度缺乏对问题的发现。加上问责制虚置,即使官员被发现问题了也不会受到处分,官场内部有一种包庇和护短机制。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官员都会在5年后拿到数万廉政公积金,很少有人会被扣钱,这笔钱等于是白送给公务员的。公务员人人有份,按级别享受,厅级每月1600,处级每月1400,办事员每月300。请问,这不是变相加薪是什么?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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