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一岛内政策与岛外政策,有助于产业空间布局调整与岛内岛外一体化发展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发展,作为经济特区的厦门岛,凭借中央赋予特殊政策与灵活措施,在改革、开放、发展方面走在了前面,并不断吸纳厦门岛外、厦门周边地区以及国内外资源与要素的流入,不仅使得厦门岛走到了从聚集经济到聚集不经济的拐点,呈现不堪承受之重,而且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特区作为经济增长极的辐射与带动作用。例如,为促进厦门市岛内岛外功能布局与产业发展定位的调整以及岛内岛外一体化发展,厦门市政府鼓励企业向岛外发展,但岛内是特区,享有特殊优惠政策,而岛外不一定享有这些特殊优惠政策,从而削弱了岛内企业外迁的意愿与动力。
国务院此次批准特区扩大至厦门全市范围,为统一岛内政策与岛外政策奠定了基础,特别是若将特殊优惠政策在岛内岛外一体适用,不仅将进一步吸引外资投资厦门,而且显然将有助于厦门产业空间布局调整与岛内岛外一体化发展,从而促进作为增长极的特区对其他地区的辐射功能与带动作用的发挥。
四、扩展对台交流合作平台与功能,有助于厦台交流合作的进一步开展
发挥对台优势,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是厦门经济特区的一个独特使命。事实上,自特区成立以来,厦门特区在祖国大陆改革开放发展进程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的同时,在充分利用其与台湾具有的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地缘文化关系与优势,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发展中也发挥了独特作用。
但随着祖国大陆渐进式改革开放发展战略的深化实施,市场经济体制在全国范围已经初步确立,全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也已初步形成,全国经济运行机制与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也在发生变化。以加入WTO为标志,祖国大陆改革开放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原先赋予特区的部分特殊优惠政策因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WTO规则等原因已无存在的必要,部分特殊优惠政策则因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而事实上不再有其特殊优惠性。这在一定程度上相对削弱特区较之于国内其他地区的政策优势。与此同时,中央又没有赋予厦门特区新的发展定位与特殊政策。换言之,厦门特区的发展与对台作用的发挥早已面临着政策优势丧失和淡化的挑战。
国务院此次批准特区扩大至厦门全市范围,并且特区政策有望叠加到在厦门的三个台商投资区,显然有助于扩展特区对台交流合作平台。而伴随此次扩区,国务院批准厦门特区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这显然有助于扩展特区对台交流合作的功能。厦门特区范围的扩大以及新的使命与相应特殊政策的赋予,不仅将有助于以金融业为代表的厦台产业对接合作,而且透过体制机制创新,为将来推进厦台两地体制机制对接提供了可能,并有助于厦台经贸文化社会交流合作的进一步开展。(作者:唐永红,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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