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经济论衡 > 正文
房租高涨,板子打在中介身上欠妥
www.fjnet.cn 2010-07-08 10:01  凌嘉琪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近月,中国部分大城市房屋租赁价格迅猛上涨。对于房租上涨的原因,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属的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实施的一项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展开的调查认为,除了季节性因素外,部分中介因为房屋买卖生意下降,从房主处收租房子做“二房东”,推高房租或劝说房主抬高房租,是主要城市房租上涨的主要因素。

我不认为中介机构造成了房租上涨。房产中介的立场,决定了他们既没有这样的能量,也没有这样的动机来助推房租。起码有三点可以作为推论:

第一,房产中介在房屋交易或者房屋租赁过程中,没有市场定价权,最多只是建议权。而这个建议必须得到出租人或者承租人的响应才能落实。但实际上,房产中介在房租价格上是没有立场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或者一个不愿打一个不愿挨,都与中介无涉,房产中介要的只是成功租赁,不管价格高或低,成功了,中介都是有利益的。建议业主把房租高高举起不放下,最后租客不买账,落得一场空欢喜,这肯定不是脑子正常的房产中介的立场和作为。

第二,房产中介如果收购了房屋的租赁权(也就是说,房产中介在处置这些被收购了出租权的房屋时,其身份已经转化成房东,不管是第几层的房东),那么,房产中介就成为有定价权的房东,对其应当按照房屋出租人的身份来定义。由此,我认为,这波冲高的房租行情,并不是房产中介助推的结果,而是市场各因素纠结下,房屋出租人作出决定而产生的结果。

第三,调查认为:房产中介向业主建议提高房租,而业主接受了建议,才使房租居高不下。说此话的人可能对房产中介不了解。房产中介在市场生意中,不仅把买进房屋的人和租进房屋的人视为上帝,同样,把卖出房屋的人和出租房屋的人也视为上帝,两者都是房产中介的委托人。作为受托的中介,没有义务因为政府的调控政策,在交易中为租赁双方实现单边服务,即偏向于买房人和租房人,欺骗卖房人和出租人。依据供需,对委托人坦陈市场真相,把租赁价格建议在市场能够接受的范围,这是纯粹完整的居间服务所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市场接受中介的建议价格,这说明中介除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外,还具备优秀的市场判断能力。这样的中介非但不该指责,更应该成为服务行业的楷模。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