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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名牌”需要拿出“英雄断腕”的勇气
www.fjnet.cn 2010-07-19 15:41  郭双年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5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名牌标志将被陆续禁用,最晚的将于2012年期满。届时,“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走入历史。(《京华时报》7月15日)

国家质监总局规定,“中国名牌”标志最晚的将于2012年9月禁用,最早的于今年9月停用。中国名牌评选活动存在许多问题已成共识,尤其是缺乏科学、公正、公开性广受世人诟病。一些名牌产品既不能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甚至有的成了问题产品。近年来不断有名牌产品暴露出质量问题。比如奶制品的伊利、蒙牛、三鹿、圣元等都查出三聚氰胺,问题最大的三鹿奶粉2004年和2005年还连续两年蝉联名牌产品。由于消费者对名牌产品质疑不断,所以才不得不鸣金收兵。

笔者就是搞不明白,既然中国名牌标志问题很多,广大消费者对名牌也是用脚投票,为什么不能立马取消,而非要让广大消费者再经过三年的漫长等待呢。如果让质量存疑的产品继续使用中国名牌标志,就是在怂恿问题产品继续糊弄消费者。因为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对符合出口免检有关规定的,依法优先予以免检。”这就是说,被评为名牌产品后,在三年的有效期内,无论产品质量如何,都可以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这也是近年来名牌产品企业疏于管理而问题频发的原因。众所周知,企业是以逐利为目的,靠其自律是靠不住的。

国家质监总局作为产品质量监督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对全国的广大消费者负责,而不是对问题企业护短,发现问题不能立即纠正,人们不仅要问,国家质监局到底在保护谁的利益。屁股决定脑袋,如果质监总局总是坐在企业的板凳上,就很难为消费者考虑了。

事情已经很明白,到期的企业不得再使用名牌标志,说明名牌标志存在明显的问题,发现问题不尽快解决就是有关部门的渎职失职。质监总局还是要多从消费者利益出发,在禁用名牌标志上拿出英雄断腕的勇气,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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