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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只有督办才有效吗
www.fjnet.cn 2010-07-23 10:53  褚朝新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近日撰文称,云南省委宣传部建立了舆论监督立项督办制度:对新闻媒体的批评报道,由宣传部门立项,直接发函给相关职能部门督办,要求限期核实、限期整改,并公开回应,使媒体舆论监督能够切实发挥效用,保证媒体的舆论监督能够真正得到重视、反馈和回应。

媒体监督,宣传部门出面督办,乍看起来,云南的这个舆论监督立项督办制度,好像是在为舆论监督撑腰。可仔细一想,不对劲啊,舆论监督本身应该是有监督效应的,为什么还必须得宣传部门出面立项督办有关职能部门才重视并回应呢?

云南的这个督办制度,只怕还是因舆论监督在现实中常有一些尴尬而诞生的。我们经常看到媒体上有舆论监督,但接下来就会发现,这些监督不了了之。原因很简单,当事的政府部门对报道不理睬,媒体一般就没办法了。舆论监督,也就不了了之。

相关职能部门为何不理睬舆论监督呢?在有些政府官员心中,他只对领导和上级负责,领导和上级不责问,就不会影响官位,媒体闹翻天也不用理睬。此外,在部分官员眼中,媒体级别很重要,不够级别的媒体监督,是不用怕的,他们根本不把“有些小报”的报道放在眼里。

正是在这样的现实基础上,宣传部门出来给媒体撑腰,看起来十分有必要。宣传部门出来撑腰的背后,恰好凸显了媒体监督不能正常发挥应有监督力量的无奈与尴尬。

这无疑会引发另一个问题,那就是督办制的执行者将拥有选择哪些媒体的监督报道督办的决定权。在媒体监督乏力的现状下,这个选择的决定权显得至关重要。如果有些媒体监督的,是督办者的利益关联者或者上级,督办者还能督办吗?这种情况下,督办制恐怕只会沦为对弱势部门、没有靠山的官员有选择性的落实了。

舆论监督督办制还可能导致一个恶果,那就是政府各部门会把是否被督办当做是否回应媒体监督的惟一判断标准。过去,对于一些强势的媒体监督,有些部门可能还会被迫主动回应。出台舆论监督督办制后,被监督的部门可能会观望,督办了就回应,不督办就算了。督办制,可能成为被监督职能部门不理睬媒体监督的挡箭牌。

舆论监督督办制,帮助媒体落实监督固然很好,但如果不能杜绝上述隐患,只怕会加剧媒体舆论监督的落空几率,导致监督权从媒体手中旁落,成为督办者的私权。

所以,要想真正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还是应着力于落实媒体的采访、报道权等基本权利。只有采访报道权等基本权利能得到保障,媒体舆论监督才能获得生存空间,舆论监督才能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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