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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维权 向民告官的泉州村民致敬
www.fjnet.cn 2010-07-23 16:48  陈家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因为不满村务公开的透明程度,泉州永春县两村民潘圳水和潘金锐近日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镇政府督促上届村委会更加详细地公开村财收支细节,让村民们不再心存疑惑。(《福建日报》2010-7-21)

村务公开无疑是当今农村的一大“疑难杂症”,村务公开的重点与难点又在于财务公开。不少地方根本没有公开的概念,而有的地方,公开是公开了,然而正如永春那个村的公开那样,所公开的是一本糊涂账,不公开的时候村民们对村里的收支糊里糊涂,公开了,却也没有变成明白账,而是让人“雾里看花”,形式上是公开了,实际上村民最关心的问题,那些最实质的问题,还是不知所云。

很多地方的村民,面对强势的村干部不公开或者公开的糊涂账,往往只能私下发几句牢骚,无可奈何,更不会想到政府也有监督村务公开的义务,当政府部门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力时,更不会想到要让法律来强迫政府履行这种职责。可喜的是,永春的这两位村民却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为了将村里公布的账目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们知道,虽然从法律与制度上讲,每个村民都对村里的账目有知情权与监督权,但是要让村民真正享有这样的权利,在今天的中国农村却绝非易事,村民的努力一般都是白费。村干部少有会将村民的要求当回事,或者不理不睬,或者用那些无关重要的内容来应付一下,或者就是让你“雾里看花”。在这种背景下,当地政府履行好对村务公开的规范开展的监督责任,让村务公开成为公开的明白账而不是公开的糊涂账,就显得至为关键。中国的大官也好,小官也罢,在他们的意识与行动上所体现出来的,都只怕上级而不怕制度,更不怕下属,让下属去“指导”上司如何村务公开,实在难比登天。

正是居于这样的“中国特色”,那两位村民在坚持了两年的请求镇政府履行对村务公开的监督责任无果之后,想到了用法律的形式来督促政府做这件事。他们这样做,除了相关的法律与制度依据,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是,当地实行的是“村财镇管”制度——由村财镇代理核算中心负责全镇各村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并负责审核每季度各村的财务公开表格。因此,如果村务公开做得不规范,公开账成为公开的糊涂账,更是与镇政府直接脱不了干系。

两位村民,为了让法律赋予村民的一些基本权利落到实处,不惜采取了民告官这样一条中国人最不愿意走的险棋,其法律意识与“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举动都值得我们给予深深的敬意。接下来,法院如何判决,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在这里最重要的是,两位村民所表现出来的用法律来维权的意识让人欣喜,那种勇气就更让人敬佩。同时,作为当地镇政府,即便法院不进行判决,它不也应该主动去督促农村将村务公开真正公开成让村民一看而清清楚楚的明白账?地方政府应该最清楚,村务不公开,以及公开的糊涂账,其中隐藏着多少多么严重的问题,也是多少矛盾的导火索。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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