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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疯狂逐利拿地谈何社会责任
www.fjnet.cn 2010-07-27 13:09  马红漫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当下已到对央企国资属性进行重新厘定的时候了,否则由此导致的社会经济问题将越发难以控制。一方面,央企强势市场行为所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单靠类似“清退令”等管制措施根本无法从体制上予以消弭;另一方面,国内民营经济在国有资本的强势压制下发展困难,即便在政策层面开放了市场准入,但民营经济也很难迈过“玻璃门”。而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在于民资而非国资,必须打破一切市场向民资开放的体制性阻碍。

事实上,重新界定央企的市场定位并不困难,只需让社会责任成为国资企业的终极追求,在具体领域上以弥补市场机制不足为操作目标即可。以房地产领域为例,央企当然可以继续从事房地产业务,但应全面退出商业类地产项目,不参与以谋利为目的的拿地售房项目,只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这样的属性定位可以充分发挥央企的社会责任,堪为是一招“三赢”的妙棋:其一,央企彻底退出房地产市场后,可以避免行政背景和资金介入商品房市场,全面削弱开发商的市场强势地位,有助于商品房价格实现合理回落;其二,目前国内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严重不足,数据显示,自国内房产商品化以来,我国解决了4000多万户中高收入者住房需求,但同时遗留了3000万套面对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欠账,而房地产央企定位于保障性住房供给,能够更快解决保障性住房缺口问题;其三,本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以来,有关房地产低迷拖累经济的说法就不绝于耳,通过央企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能有效对冲市场对宏观经济下滑的担忧,真正体现出作为全民所有的央企所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若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能以此逻辑推进,最终就能实现企业与公众的利益一致化,让一切怨言与矛盾消弭。

综上而言,房产央企退出令落空是对国资界限问题的又一次警醒,让国资央企回归公众利益属性已是必然趋势。实现这一转变需要体制性的变革推进,而不是单一指向的行政部门文件。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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