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允许民资和外资进入电信运营领域参与竞争。自1994年中国电信业改革启动以来,已经历了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分拆和重组。在“竞争”最盛的时候,电信领域一度出现了六大基础运营商。但需要指出的是,这六家企业无一例外都是国资委旗下的中央企业。最终,在央企做大做强的口号下,电信业重新回到“三国”时代。
可以肯定的是,对于一国或一地区而言,六家企业之间的竞争肯定比三家企业的竞争能带给消费者更高的福利水平。例如,我国香港地区不过区区700万人口,却拥有固网运营商11家,移动运营商6家。国际电信联盟(ITU)研究报告指出,2009年香港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价格是全球最便宜的。
同样可以肯定的是,在相同的运营商数量前提下,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能带给消费者更高的福利水平。最近中国网民热议的一个帖子是,2008年中国互联网宽带平均月资费为韩国的18倍,而上网接入速度却不及韩国的二十分之一!与中国类似,韩国电信运营也有三大企业,分别是SK电讯、KTF和LGT,但不同的是,这些韩国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起已先后完成了民营化的过程。
不可否认,央企对于国民经济和电信安全作出了应有贡献,但其效率低下、存在局部利益也是事实,与民争利的现象更屡见不鲜,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其竞争性质,强化了垄断同盟的可能。今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今后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等基础设施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这是一个积极的态度转变,但离真正落实恐怕尚需时日。
此外,对于监管者而言,还有一个如何变“事后监管”为“事前监管”的难题。而站在公众用户的立场,在运营商随意哄抬资费的情况下,又如何保证他们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先给出确切答案,公众才能放心地将定价权交给企业。
中国政府已经宣布,到2015年将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届时,中国老百姓是享受更好的服务,还是继续忍受蜗牛速度和火箭价格,完全取决于运营商之间能否形成有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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