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和“监管”,哪个更重要
有专家指出,鲜榨果汁超过2小时就会变质,但记者走访厦门部分果汁、餐饮店后发现,很多号称“鲜榨”的饮料都在“超时卖”。最新的《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制作鲜榨果汁,超过两小时将不得销售,操作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戴口罩等。厦门市餐饮同业公会会长彭一万表示,最主要是靠商家的自觉和良心;另外有关部门要经常检查、不断检查,并且结合突击检查,这样总会对商家产生威慑作用的。(海峡导报8月23日)
大热的天谁不想喝杯鲜榨果汁,可“超时卖”的现象如此普遍,甚至鲜榨饮料操作人员的穿戴都无法按照规定的要求,喝杯果汁还得冒着上吐下泻的危险,这就不能不让市民心里七上八下了。
彭一万会长的表态并没让人放心。照这种说法,主要还是靠商家的自觉和良心,有关部门的监管是“另外”,好像是次要作用。
彭会长从同业公会的角度来说话,督促商家要自觉,要有良心,这倒没错。关键是,有关部门可别真的把自己当做“另外”的。
不是我们怀疑商家的自觉和良心,而是现实不容乐观,有冷饮店的负责人已经明明白白说了,“超过2小时的要倒掉,我们岂不是亏死。再说了,这么热的天,谁愿意戴着口罩上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市民们“主要”寄希望于商家的自觉与良心,那就很傻很天真了。
不过,连冷饮店负责人自己都说,“(如果规定)真的开始执行以后,会改变操作流程”,可见商家并非是无法改变。但改变需要成本,监管到位,商业活动才能展现良心;监管不到位,就变成有良心的商家吃亏,没良心的商家偷笑。那种让老实人吃亏的制度,岂能持久?
所以,谁主谁次,顺序最好别弄混了,尤其是在目前岛内鲜榨果汁的保鲜度还没有让市民放心的时候,我们更应强调制度的作用,强调监管的力度。(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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