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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何时不再“挟命要价”
www.fjnet.cn 2010-09-02 09:16  邓海建 来源:重庆时报    我来说两句

河南南阳一病重老人通过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救护车接诊来郑治病,结果来回大约600公里的路程,被收了5000元“救护转运费”。(9月1日《大河报》)

救护车市场之黑,也许并不比挟尸要价光明。600公里的路程,却开出5000块的账单,竟然还不是“黑车”的价格,也只能说,这是一次不折不扣的合法打劫。据说当事人认为救护车接诊收费太高,结果讨来两种自相矛盾的说辞:郑州市物价局告知,该收费政府未定价,属“议价”范畴,也就是说,天价只能怪你砍价能力差;而河南省发改委方面则认为救护车跨区域接诊收费(不含院前急救)是“政府定价”,标准为“10公里以内20元,超过后每公里2元”。

救护车纠结在钱上的闹剧可谓屡见不鲜:今年7月,湖南省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分院救护车被指讨价还价2小时,致转院男童死亡;北京市场上的“黑救护车”已告别了“喷个红十字就上路”的原始方式,部分“黑救护车”来自外地一些小医院,已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条……正道不彰,小道飞扬。最该妙手仁心的救护车,却在上演着落井下石、趁火打劫的勾当。

救护车不算神奇的车,烧的也是燃油、养护或出行成本并不吓人,但一旦驶入职能的特权的道路,就立时拥有了一种特殊的议价能力。这些救护车,与其说走的是一条救援的道路,不如说是挟持垄断之道。在它们的身上有三大共性:一是没有统一而明确的收费标准,可以自由裁量;二是以垄断和强制服务为前提,绝不对自由市场开放,与权力部门藕断丝连;三是监管失语制度阙如。

公共救援带有明显的公益性与民生性,救援类公车尤须恪守成本边界、秉持公平原则。那些驰骋在打劫官道上的救护车,既昭示着尚未被有效规范的行政权力,也提醒着理顺公共服务关系仍是任重道远的命题。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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