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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表达已充分 调价决策请谨慎
www.fjnet.cn 2010-09-09 09:44  曹旭刚 来源:华商报    我来说两句

陕西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落下了帷幕。值得庆幸的是,在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基本没有辜负公众的期盼,大多数代表基本都对涨价方案表达了异议,主张不涨或者少涨,而且坚持要求应该拿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涨价的必要。

这样的听证过程是值得肯定的。在此前各种听证会中,逢听必涨已成规律,进而使得听证会获得了 “听涨会”的别称,甚至老百姓一听“价格听证”便本能地想到该采购囤积了——— 本次天然气价格听证之前不少地区就上演了民众排队购气的一幕。正如此番一位与会代表所言,每次听证的结果都是上涨,使得人们都不愿意来当这个听证代表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听证会上能够听到如此多的反对之声,能够将很多市民的反对意见带到会场之上,这是难能可贵的,也侧证了政府组织者的胆识和诚意。

但必须清楚地看到:价格听证会场上的表现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更重要的环节,是如何将听证会上的民意落实为最终的政策。听证只是一种程序、一个平台,理想的听证是能够影响最终结果的听证,而不是会场上群情激奋、反对四起却丝毫不能改变结果,甚或连一个不能改变的理由都看不到的听证。从这个意义上讲,听证会上的民意表达已经很充分,全省老百姓都将把目光聚焦于决策者——— 看你究竟怎么对待“民意”、到底怎么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调价决策应谨慎,这是有规可查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价格决策部门定价时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提出的意见。听证会代表多数不同意定价方案或者对定价方案有较大分歧时,价格决策部门应当协调申请人调整方案,必要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再次组织听证。回到此次天然气听证会来说,一个基本事实是,大部分参会者对申请人提出的方案持反对或商榷态度,对涨价的必要性、合理性、监审报告的公正性等方面不同程度存有意见。相关方面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协调申请人调整方案甚至再次听证。什么时候拿出的方案能被各方普遍接受了,什么时候给出的证据能充分说服人了,“价格听证”才能算完美收场。

坦率地讲,对于绝大多数公众来说,在物价飞涨的今天,并不是完全不能接受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微调。某种意义上,与其说公众是在乎涨的那些钱,还不如说在乎的是你是否能够拿出让人信服的理由,以及是否拥有一颗真挚的“民本”之心,将成本压到了最低、给民众让了最多的利。

在各地听证会一派“和睦”、一致同意的背景下,陕西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可以听闻反对、可以呈现民意,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奉上我们的敬意。不过致敬之后,我们仍然心怀期待,期待决策者能够继续发扬这样的传统,在后续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法律、充分尊重民意来处理好听证会之后的事务。该给的理由,一定要给;该走的程序,一定要走好;该有的慎重,绝对不罔顾民意搞冲动——— 也希望我省相关部门,有决心、有智慧开出一个“经典”的听证会,给各地做做表率。

听证会上,高声喊出“我反对”的代表获得了全场唯一的一次掌声。同样,如果整个听证的过程、定价的过程都能够“善之又善”,那公众给予的,绝不会是板砖与怀疑,而是鲜花与掌声。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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