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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劳模流热汗后再流苦泪
www.fjnet.cn 2010-09-09 16:51  钱桂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据9月9日中工网报道,北京市总工会发表了一份令人深思的报告,名为《北京市劳模生活状况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在北京市全部劳模中,身体较为良好的3044人,占劳模总数的25.12%;身患疾病的8973人,占劳模总数的74.05%;身体残疾的101人,占劳模总数的0.83%。调查报告称,那个年代的劳模,一个突出特点是完全依靠体力劳动,老一代劳模过度透支体力导致了目前致病致困。

“劳模”象征一种荣誉,代表一种精神,这个称号无上光荣,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异常艰苦的条件下,正是凭着“劳模”们的奉献和执卓,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国家腾飞注入动力。从吃苦耐劳的掏粪工时传祥、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王进喜,到摘取科学皇冠明珠的陈景润、“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再到新世纪技术型工人的代表包起帆、许振超……劳动模范在不同时期鼓舞着全国人民奋发有为,为共和国再创辉煌。可以说,他们不愧为国家的栋梁、人民的楷模。

一个拥有荣誉光环的榜样群体,竟然隐忍着令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劳模”待遇的落实,最大困境在于缺乏一个统一的、权威的政策标准和机制约束。大多数地方仍是各自为政,落实“劳模”待遇还要视财力状况、凭领导良心。这种“听奶奶赏锅巴”的施舍行为,是社会的尴尬。

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依靠全体人民热爱劳动、勤奋劳动,必须依靠全社会尊重劳动、保护劳动,必须使通过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成为亿万人民的共同追求。我们一定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用劳模的先进事迹感召人民群众,用劳模的优秀品质引领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氛围。

劳模们贡献巨大,他们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爱戴,也理应得到较好的生产生活保障。尤其在劳模们年老体衰、疾病缠身的情况下,社会应全力为其排忧解难,以解决其后顾之忧。对劳模的关心,不仅是对劳动者的尊重,更是对劳动的尊重,是对人类历史和文明的尊重。所以,各级党委政府及工会组织不仅要宣传劳模,弘扬劳模精神,更要让劳模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劳模们流过热汗了,现在就不能让他们再流苦涩的泪。如果人们觉得劳模只是“苦行僧”代名词,劳模精神的边际效应就会渐差。只有让劳模们实现体面生活,不再出现看病难,才有利于弘扬劳模精神,激励人们以劳模的精神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滚滚洪流中去。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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