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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生命权是做好民生文章第一步
www.fjnet.cn 2010-09-17 18:11  肖隆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进入九月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等九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密集赴各地考察调研,广东、新疆、黑龙江、宁夏……足迹遍及东部、西部和中部不同类型的省区,考察调研内容涉及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民生改善、重点领域改革等多个方面(详见9月15日中新网)。

十七届五中全会将于下月召开,在此重要会议前夕,中央高层密集下基层这既是了解实际情况和民众所需——对做出正确的宏观决策有积极意义。同时也体现了中央高层对制定“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决心和信心。不过,笔者在这里却想提一个中央高层领导并不陌生的词,生命权,即要做好民生工作就得首先保障民众的生命。

因为保障民众生命权才是做好民生文章的第一步,而这恰恰是当下存在的一个大问题。从今往前看,我们不难发现民众生命在强权之下的脆弱和无助。且以刚刚发生没多久的江西宜黄县钟如琴一家三口在遭到当地政府强制拆迁时的自焚事件为例。尽管宜黄县政府在事后试图以各种说辞来推脱自身的责任,但事实的发生让宜黄县政府的辩解越发凸显了当地官员的霸权意识——这种霸权意识已然超越了所有法律,即法律所规定的生命权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超越了法律所不允许的——把生命直接作为实现任何进一步目的之途径,即使生命权主体本身对客体并无全面的支配效力。生命权不能被抛弃,也不可被转让。

但是,在一些地方官员的意识形态里,他们恰恰是看中了民众生命的脆弱性,往往利用民众的生命来实现他们某一个目的的途径——他们会想法设法让阻碍实现他们目的的民众丧失生命。钟如琴家——他们是为了捍卫自己的房产不被当地政府无谓地夺去而采取了这种自焚式的极端行为。但对于宜黄县政府来说,在场官员可能并没想要牺牲钟如琴一家性命来实现拆迁其房子的目的,但当钟如琴一家三口以自焚来捍卫自身的房产时,在场的宜黄县众官员却视若无睹——这正好说明了一些地方官员潜意识中的用民众生命来达至某一政绩之目的。

而钟如琴一家三口自焚事例并非孤例,在此前已发生过多起。在此后是否还依然发生,这得看地方政府官员潜意识里的那种漠视民众生命的意识是否得到了根除。问题之所以要提到这个台面上来说,是因为拆迁只是民众用生命来捍卫自身正当权益而采取极端行为较多的一个“口子”,还有诸如看守所、拘留所等近年来也是频繁发生民众生命被无端夺去较多的“口子”。

生命是实现权利的前提条件,是一切活动得以进行的基础。因此,中央政府要做好民生工作这篇大文章,在“十二五”期间就应该致力于保障民众生命这第一项工作。只有保障了民众的生命,才能让“十二五”的发展增添更多亮丽的色彩,而不至于让国民经济染上民众无谓牺牲的生命的“血”色。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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