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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有偿?无偿?
www.fjnet.cn 2010-09-27 09:53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有偿招领 这个口子开不得

有偿失物招领公司的出现,确实能给一些失主带来便利。但不能因为这一点便民性,就予以放行。此类公司既不符合工商登记相关法规,也容易扰乱公序良俗,综合权衡,弊大于利。有关部门还是当断则断,抓紧取缔为好。

有偿失物招领公司属于民营性质,缺少公信和监督,如果任其发展,最直接的弊端就是,他们很容易利用捡拾人的积极性,中饱私囊、牟取暴利、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因为失物招领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公司账目完全可以做成一笔糊涂账,这就给税收征管带来障碍。此外,拾金不昧本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诚信和公德资源日渐缺失的当前语境下,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社会,都应该不遗余力地倡导拾金不昧这些普世价值的回归,而有偿失物招领行为,无异是对拾金不昧的一种蔑视和颠覆,对于整个社会道德体系,都是一种不小的冲击。

有偿失物招领公司的出现,恰恰折射出公共服务在此领域的缺陷和失语。失物的保管和运输及对拾物者的奖励等成本,政府理应承担。尽管花了一点钱,但这种公共服务既弘扬了传统美德,又增加了政府公信,还造福广大公众,可谓一举多得。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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