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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能否让利才是高房价问题关键
www.fjnet.cn 2010-09-30 10:38  王则楚 来源:时代周报    我来说两句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许多“夹心层”的市民将有望住上“公租房”。

今年,在党中央“防止房价过快增长”的精神指导下,中央政府在4月份出台了“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组合拳”,在中国大地上掀起了一股房价会跌的期望之潮,上半年购房者持币待购和开发商囤房惜售的博弈,使许多地方的房地产成交量跌到近年来的最低点,但房价却没有出现明显的松动。随着“金九十银”的楼市旺季的到来,楼市的回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实际上,现在的房价就是跌一半,需要住房而又买不起住房的依然是买不起。我们的和谐社会需要解决的是“居者有其屋”,这里的“有”,并不指“有产权”,而是指“有使用权”。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政府要负起责任的是为“穷人”提供“廉租房”,而把改善性住房交给“市场”。在这种政策下,最痛苦的就是“夹心层”的中产人群。

但一个国家,最富有创造性的,恰恰就是这些中产人群。他们的拼搏精神、创造动力都是整个社会的希望。关心他们就是关心国家的未来、关心民族的未来。因此,任何政策都应该对这些人有一个关心的倾向!在廉租房政策中,加上经济租赁房,使他们也可以得到政府政策的关照是一个对国家民族负责任的政府的必然选择。

其实,夹心层住房的解决,是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晴雨表”,解决得好,就会大大减少房地产市场的购房者,房价自然就不会增长过快;解决不好,就会大大增加房地产市场的购房者,房价自然就会随之暴涨。而要防止房价过快增长,必须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市场份额的分析,政府要根据市场分析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为低收入者提供廉租房,为大部分市民提供经济租赁房。这里,前一部分是“福利”、是“保障”,而后一部分才是“调节”、才是“调控”。

我们的楼市调控政策,应该是让市场上的楼价由市场去调节,市场上的房地产价格越高,政府的土地收益越高,可关键之处在于,这些收益拿来干什么?如果我们规定土地收益的一半以上用来建设廉租房、建设经济租赁房,那么老百姓一定会支持“房价越高越好”。当然,这种理论构想常常遭遇现实困境,一方面,在现有体制下,经济租赁房或者廉租房常常成为权力寻租或者体制内既得利益者的掌中之物;另一方面,由于廉租房条件太严格,把大部分市民都赶到房地产市场,老百姓自然就会骂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勾结。

面对楼市的“小阳春”,广州市只要明白“解决住房困难才是调控的目的”,坚定不移走建设廉租房、建设经济租赁房的道路,逐步扩大经济租赁房的受惠群体,只要坚持不懈建下去,我相信楼市的房价也就不会“过快增长”,而是会回到合理的价位。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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