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矿领导考勤作假挑战政令权威
www.fjnet.cn 2010-10-11 10:56  王石川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应重建矿领导的道德自觉。回眸历史,矿领导下井其实是一项优良传统。2005年,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的李毅中接受采访时说:“我搞工业一辈子,过去叫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我们石油系统也好,我们其它工业部门也好,工人身上有多少汗,我们干部身上有多少汗,工人身上有多少油,我们干部身上有多少油。”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工人三班倒,班班无领导。究其原因,矿领导高高在上,拈轻怕重,脱离矿工。为此,就需要重拾传统,涵养矿领导的道德感。

应强化制度性监督。欲保障政令畅通,必须推行动态的配套监管。监管来自三方面,一是安监部门和煤监部门派出的专项督查组。但仅靠督查组显然不够,他们纵有三头六臂也难以无缝隙、全天候地监管。二是矿工。其实矿领导下不下井,下井多少时间,最有发言权的就是矿工,如果能够发动矿工积极举报,就必然效果显著,但当前矿工有畏惧心理,不敢举报,怕丢工作,为此就需要对矿工进行制度性保障,对其举报既要保密也要重奖。三是工会。作为矿工的“娘家人”,工会应该勇敢地负起责任,履行为工人代言之责。

应加大问责力度。当前,一些矿领导之所以敢于悖逆政令,一方面是侥幸心理作祟,另一方面也与违法成本不高有关。尽管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规定,煤矿企业未制定和执行矿级领导轮流带班下井制度的,要责令改正,并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处15万元罚款;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规定下井带班的,按擅离职守处理,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但这些处罚,仍然很难对一些矿领导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

制度再美好,如果被虚置就是空文。不少矿领导一再架空中央政令,践踏的不只是制度尊严,还有矿工的生命尊严;挑战的不只是制度的刚性,还有中央权威。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责任编辑:刘宝琴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