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9月18日,江西抚州市方面发布消息称,已于9月17日晚做出处理决定,宜黄县长、县委书记等被处罚。当晚,以宜黄县长苏建国为首的数十人在南昌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夺尸体,并打伤钟家人。而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也曾带头拦截钟家姐妹上访。
一个被处罚的县长,一个被处分的县委书记,在处罚面前却不知悔改,依然横行霸道、我行我素,甚至做出报复群众的恶行,不禁要让我们愤慨部分基层领导的素质为何如此低下,法律意识为何如此淡薄。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个受到处罚、即将被免职的基层领导并没有显示出应有的无力,隐藏在他背后的乌合之众也没有成树倒猢狲散之势,反而为其进行打击报复的活动提供了支持与便利。这真得值得我们发问,为何这种领导依然会有着如此的势力。而以笔者之见,其在任期中“拉帮结派”的行为也许正是导致此种事件的原因。
因此,党和政府有着打击部分基层领导干部“拉帮结派”行为的现实性,否则,上访群众的安全就会时刻受到威胁,群众上访的途径也会受到限制,而上级机关也无法了解基层民意,更无法解决民忧。地方政府也只能由着那些极少部分的腐败分子为所欲为、只手遮天,民生无法得到改善,和谐社会亦难矣。
“拉帮结派”不是与群众搞好关系,而是以金钱利益作为筹码换得武力支持,企图威胁群众,壮大自身的不法行为;“拉帮结派”拉的不是守法公民,而是为求利益不择手段的不法人员;“拉帮结派”不是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了巩固自己在地方的地位与权势,牟取私利。这完全违背了我党的宗旨,所以,党和政府更有着严厉打击部分基层领导干部“拉帮结派”行为的必要性。
而就如何遏制基层领导“拉帮结派”的现象,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严格把关各级公务员的招考和录用环节,招录更加优秀、综合素质更高、为人民服务意识更强的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从整体上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同时,加强优秀人员的示范效应与发挥典型带头作用,以个体带动全体,以部门带动政府主体素质的提高。素质提高了,便少了“拉帮结派”的念头,即使有也会有人制止与反对,从而在主观上杜绝了“拉帮结派”现象的发生。
其次,严格实行公务员工作的交流与回避程序,对基层领导特别要强调交流的手段,让部分想要“拉帮结派”的领导没有时间“拉帮结派”,即使“拉帮结派”,由于无法在某地长期任职,所以也只是徒劳而已,由此,就能够在客观上限制“拉帮结派”的发生。
最后,严格保证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拓展新的上访途径,积极利用网络媒介、新媒介拓宽反映民意的方式,并且对民众所提的意见要派专人负责调查,做到查证意见办理一件,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同时,更要做好保密工作,保障民众的安全。从而在根本上杜绝“拉帮结派”现象的发生。
从古至今,“拉帮结派”对于国家的建设和百姓的安康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所以,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的党和政府必须严格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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