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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300亩耕地“渴死”的镇政府该当何罪?
www.fjnet.cn 2010-10-19 15:59  陈家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因原有灌溉水渠被破坏,福清江镜镇林厝村大定房自然村的300多亩农田断水已近一年。为此,不少村民只能放弃耕种。(《东南网》2010-10-18)

民以食为天,耕地是农业生产的根本要素,没有了耕地,农业生产将无从进行,这是最简单的道理。中央也一再强调要保护耕地,保持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镇政府的官员们难道不知晓?

对地方政府来说,修路是好事,也是实实在在的政绩工程。但是,因为修路而断了整整300亩的耕地水源,难道修路与水利就一定是“鱼与熊掌不可并得”的关系?当需要修路的时候,如何既保证修路的完成,又保证耕地的正常作用不受到影响,是作为政府部门必须统筹考虑与安排,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因为修路而让大片的耕地被毁掉,顾此失彼,反映出政府部门决策能力的低下,考虑问题太欠水准,这样的政府,是合格的吗?

面对因为修路而给当地农民造成很大的损失,当地镇政府的态度却是“暂时没办法考虑这些。”这大概是因为修路是大事,是政绩工程,而耕地的事,是农民的事,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吧。这样的基层官员,对耕地缺乏最起码的感情,对农民的生计缺乏最起码的关注,在他们的观念里,最重要的还是那些看得见的政绩。为了他们的政绩,而不惜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不惜让作为生命线的耕地被抛荒。处于如此理念下的农民,他们的权益还能有什么样的保障?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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