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感谢蒙牛让“网络黑社会”现出了真身
www.fjnet.cn 2010-10-21 09:56  宣华华 来源:千龙网    我来说两句

不上网就不会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奇妙。10月19日晚,网上开始盛传蒙牛高管因涉嫌策划诋毁伊利产品被抓。10月20日,呼和浩特市当地警方证实,蒙牛一名高管已被正式批捕,负责策划的公关公司其老总和一批高管也被批捕。这一切来势如疾风暴雨,不上网真是跟不上信息爆炸。

事件挺好笑,蒙牛想蒙消费者、蒙竞争对手,最终却闹得把自己蒙懵了。然而,作为一名资深网民,笔者最关注的并不是乳业巨头的刀光剑影——那是公安机关接下来要昼夜奋战的工作——相反,笔者更关注以“网络公关公司”为代表的“网络黑社会”,是否将在该案中现出庐山真面目。

所谓“网络黑社会”,俗称是“网络推手”、“网络打手”、“发帖水军”,好听点儿就叫“网络公关公司”、“网络营销公司”。之所以称其“黑社会”主要在于,它们不仅能为客户提供品牌炒作、产品营销、口碑维护、危机公关等服务,更能按客户指令进行密集发帖,诋毁、诽谤竞争对手,使其无法正常运营。国内一批著名企业,如新东方、万科、三鹿、康师傅等等,都曾遭过“网络黑社会”的毒手。

去年12月,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曾专门报道过“网络黑社会”的灰色产业链,报道内容所揭示的种种黑幕令人触目惊心。根据那些“网络营销公司”的说法,他们通过各种手法,几乎控制了国内所有的主流论坛, 对于舆论的操纵,真是做到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能够无限放大一些负面新闻,甚至影响操纵法院判决,以实现打击对手。以至于,该节目最后呼吁“网络需打黑”。

遗憾的是,尽管诸多知名企业遭到“网络黑社会”的毒手,却很少有谁能揪出真凶并成功维权。这是因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针对企业的网络诽谤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应作为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公安机关一般不予立案。但问题是,企业根本没有能力通过网络取证,很难查出背后的“网络黑社会”,连起诉谁都不知道,更别说去法院“自诉”。如此一来,“网络黑社会”名气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显得神秘莫测,叫人既痛恨又好奇。

正因如此,对于蒙牛事件,笔者非常“感谢”作为肇事方的蒙牛,也就是“感谢”它让“网络黑社会”现出真身。笔者相信,随着案件幕后真相的水落石出,我们必将对“网络黑社会”有一个新认识,了解其组织方式、运作机制、操作手法等等。进而,对于这个人人喊打的“网络黑社会”,我们也才有望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律,彻底铲除这个新的社会毒瘤。 (宣华华)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囧视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