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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低价购房是腐败的新变种
www.fjnet.cn 2010-11-29 15:54  侯文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上海“帝景苑”楼盘位于寸土寸金的徐家汇,六幢灰色高楼一字排开。因两股东黄进益、蔡青峰纠纷引发举报,显示了灰色高楼中的另一道景观---约400户业主中,50余户曾获得一成以上的购房折扣,其中22名买家所获折扣高达三成至五成,且多为官员。(见2010年11月26日《新民晚报》)这种官员利用权力低价购买住房的行为,是新形势下腐败的新变种,应当引起反腐机关的足够重视。

2009年7月8日,黄进益方面起诉蔡青峰损害公司利益,四宗案件中的第一起即涉官员低价购房,原告向8 名涉嫌低价购房的公职人员追讨购房差价总计2100万元。按照23000元/平方米的市场价格,这些官员每户购房差价在57万元至300万元不等,其中包括已判刑的上海房管局土地处原处长朱文锦、上海特警总队党委书记李征静、市工商局总经济师杜贵根等人,但他们并非因低价购房,而是贿赂罪。而今年10月11日,上海房管局第一副局长陶校兴被“双规”审查,已查明其受贿600余万元,尽管其不属于“帝景苑”8名低价购房者之一,但其名下却拥有29套高级公寓及别墅。

2007年5月30日,中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其中包括“折扣房”相关条目。同年7月8日,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也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为“交易形式受贿”的一种,“以受贿论处”。对于官员在“帝景苑”楼盘低价购房问题,上海有关部门显得软弱无力。徐汇区检察院初查后,因对涉及的副局级以上官员无管辖权,上海市检察院将案件调走,从此有关刑事调查再无进展。上海市纪委经查后答复,低价购房者无明显请托行为,其中一警员结论是“此人非分管领导。

上海市有关部门所以在查处官员低价购房问题上显得软弱无力,关键是涉及“帝景苑”楼盘低价购房的官员不过是冰山的一角,这类情况在上海颇为普遍,以至到了法难责众的程度。原上海房管局副局长殷国元曾拥有房产逾亿元,被称为“炒房区长”的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拥有房产24套,其中炒房8套获利1600余万元,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处长陶建国受贿29套房产,但他们均因受贿而非“房事”案发。上海曾由组织部门对2000多名市属干部购房情况进行摸底,先以购房价格与市场价格“差价50万元”为起点,后发现工作量过大,调高为“差价100万元”。知情者介绍,拥有八九套住房的干部比比皆是,这尚不包括以非近亲属名义持有或由其他人代持的房产,摸底同时不了了之。因此,上海市至今未有官员因低价购房被查处的先例。

在新形势下,由于通胀和货币贬值预期,腐败分子已不满足于收受现金贿赂,更钟情于房产等“硬通货”。而类似于上海这类官员利用权钱交易低价购房的腐败现象,在其他城市同样存在。由此可见,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使官员及其家庭财产曝露于“阳光”之下已刻不容缓。这无疑考验决策者的决心和智慧。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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