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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应用好用足
www.fjnet.cn 2010-12-10 09:53  姜兆尹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刘家义表示,按照《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不过,如果只是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似乎还没有“用足”,还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思路,挖掘潜力,现实地看,至少在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方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现在,从对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到对一些部门财务收支和具体项目运行的审计,审计报告在提交有关部门(如中央预算审计报告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同时,也一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已经成为审计工作的一种常态机制。按照“审计公开”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也应当向社会公开,这样既能让公众看到“审”出了多少问题干部,也能让公众看到“审”出了多少没有问题的干部——包括能为一些干部澄清负面影响,还他们以清白,并且还能从中发现一些低调做事、默默无闻难得的好官、清官,何乐而不为呢?

《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如果建立起了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主动公开”(主管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应公民申请主管部门公开信息)的要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成为公之于众的公开信息,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重要依据。做到了这一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就算是用好用足了。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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