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这意味着,将一间房间分割成多间房的“房中房”被禁止出租。(《广州日报》12月16日)
高房价催生出了“蚁族”,城中村中低矮的平房,小区里的“房中房”,这些“蚁族”们的安身之处,则被形象地称为“蚁穴”。
穴者,小洞,窟窿也。仅从称呼上就可以知道,“蚁族”们住的并不宽敞。然而小有小的好处,那就是便宜。刚毕业的大学生,工资不高,积蓄基本为零,想在城市买房,除非有个叫“李刚”的爸爸,或者头戴“富二代”的帽子。买不起房,只能租房。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当然也要租房,小点没关系,能睡觉就行,省下钱给老婆孩子才是最紧要的。
可不要认为租房就便宜,在高房价的拉动下,房租也是节节升高,一个人想“自立门户”?难!于是有聪明的房东就想出了一个新办法:把一个房间隔成多个小间,这样不仅“小蚂蚁”能承受,自己的收入也比把房子整体出租高了不少。打个最通俗的比方,这就好比在市场卖猪肉的商贩,没有人会傻等着一次买一头猪的大主顾上门,唯有把骨肉分离,按斤出售,才能把肉卖出去。
再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这次出台的新规:一间房间分割成多间房的“房中房”将被禁止出租。这样的规定很荒唐,缺少深思熟虑,缺乏人性,这是典型的只准“卖猪”,不许“卖肉”。表面上看,住建部好像很关心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又是不准涨房租,又是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但不忘记了,房屋租金不是你住建部能说了算的,这么多部门都斗不过一个高房价,你一个住建部又岂能奈何得了高房价的“儿子”高房租?
“房中房”没了,租房者住的是宽敞了,房租又焉能不涨?我单位的几个工人现在就住在“房中房”中,地方虽小,但不影响吃饭睡觉,便宜就是最好。新规出台后,“房中房”还原成了“正常”的房子后,他们只有花更多的钱去住“大房子”了,因为房东做的是生意,才不会惟你住建部命令是从呢?
大多数国人的脊梁现在已经被高房价压弯,买不起房的市民要租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要租房,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要租房,租房大军中,相当一部分人追求不是居住的质量,他们更在意的是居住的成本。但愿住建部这次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往他们本来疲惫的肩膀上又添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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