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举报人被砍双手与美国证人保护制度
www.fjnet.cn 2010-12-24 07:54  胡艺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因举报在逃抢劫嫌疑犯,警方对嫌疑犯监控不力,河南沁阳村民王好让遭报复,双手被砍。记者12月22日获悉,王好让此前与负有责任的沁阳市公安局达成协议,公安局在已给予41万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其30万元生活救助。(12月23日《新京报》)

公民向公安机关举报抢劫案线索,警方无疑有义务确保举报人安全。然而,令人痛心的是,由于警方监控措施不力。案犯在监控过程中逃脱,残忍地剁下了王好让的双手。看完正义之士落得终身残疾的悲惨命运,笔者不禁感到一阵寒意。举报人遭遇如此悲惨,以后谁还敢仗义执言,举报犯罪分子?尽管沁阳市公安局在已给予41万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其30万元生活救助。但是71万元能买回失去的双手吗?虽然上级纪检部门对警方是否涉嫌渎职尚无定论。但是,警方对嫌疑犯监控不力是举报人遭受残忍报复的重要原因。

而且,举报人被剁掉双手背后举报人保护制度不给力更值得反思。虽然我国举报人保护制度并非空白。《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但如何保障?用什么办法保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没有多少可操作性。而且,对举报人的保护还停留在对举报人、证人遭受报复之后,追究报复人法律责任,救济举报人。尽管报复王好让的案犯已经伏法,法院也判决案犯赔偿王好让68万元,但案犯没留下积蓄,68万无从赔付。虽然经过王好让的再三争取,公安机关最终给予了他共计71万元的经济补偿,但是与他所受伤害与后半生的需要相比,仍是杯水车薪。而且失去双手的痛苦与不便,我们常人难以想象。

由于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举报人、证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例子屡见不鲜。鞍山市国税局职工李文娟,因实名举报国税局问题遭到劳动教养。因实名举报湖南省政协委员杨志翔,假按揭骗取银行资金和侵占国有资产等犯罪行为,举报人金刚被杨志翔雇的三名凶手连砍十五刀。导致终身致残。山西夏县教育局局长吴东强因举报县长被刑拘、“抄家”。在宁波做小生意的肖敬明为一起杀人案作证,民警承诺为他保密。可事后因法院要求实名举证,导致信息泄露。他不得不亡命天涯。

由于对举报人、证人缺乏必要的保护,举报人、证人一再遭受打击报复。笔者在对正义之士表达敬意的同时,也为他们的命运揪心不已。无论是从打击犯罪分子,还是从保护举报人、证人的角度讲,保护举报人、证人的切身利益十分迫切而必要。在我看来,在举报人举报之初,证人作证之前,有关部门就应评估风险等级,及时启动举报人、证人保护、救济程序,不能等到举报人、证人受到威胁再谈保护,受到报复再谈救济。如果举报人、证人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即使民众都怀有正义之心,希望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但以后谁还敢冒险举报犯罪线索呢?

因此,不管是对举报人还是证人,除了为他们严格保密外,还要把相关条款写入法律,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这方面,美国的证人保护制度值得借鉴。美国的证人保护项目是美国检控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证人保护的执行办公室叫马歇尔办公室。相关事项被马歇尔办公室确认后,被保护人立即进入新的住地,作为回报,被保护的人可以得到工作机会、住房、平均6万美元的经济支助、变化了的证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资料、心理医生和社会工作者帮助,等等。马歇尔办公室还对高危人群实行24小时贴身保护。在严密的保护制度下,美国公民才愿意出庭作证,大胆举报犯罪问题。我们如果有如此良性的举报、作证环境,对犯罪分子也能发挥威慑效应。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囧视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