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权力失范也要承担政治伦理责任
www.fjnet.cn 2011-01-17 14:03  刘敏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网曝海门审计局超标准接待”事件有了处理结果,当事人江苏海门审计局局长施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职处分。

不久前,海门审计局超标准接待一事被曝光之后,网民再次曝光施平“公车私用”、“私费公报”、“三年挥霍一千万”、“以权谋私,为亲属经商铺路”等个人问题。随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显示,虽在数额等方面有出入,网民质疑的几个方面问题均被证实,海门审计局及施平本人确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应该说,施平“公车私用”、“以权谋私”等个人问题,与其他地方官员的类似问题相比,性质不算特别严重,金额也不算巨大,在当前权力问题的清单中,这是权力不受制约的一次“正常”表现,而非异常。

这一事件也是观察政治生态的一个窗口,比如招待费问题。2008年至2010年,海门审计局接待费按规定总额应控制在64万元以内,实际超支了30多万元。即便以64万元计算,一个县级市中的政府部门平均每年接待费是20多万,那么全国的数据又是多少?

施平被问责,受到了行政降职处分,但这一结果并未获得公众认同,网络意见普遍认为问责过轻。与之前官员出了问题犯了错误,却无人承担责任相比,有问责当然是进步。然而,近些年来的许多问责事件,难令公众满意,有的问责轻描淡写,以问责之名行保护之实,有的在重大公共事件中被问责的官员,在舆论风头过后又悄然起复,从而激起巨大民愤。

有权即有责,权责要对应,这是现代政治的基本要求。并且,权力对应的责任,体现在权力行使的全过程,而不仅仅是对权力后果的追惩。从这个角度说,责任要事后去问,恰恰说明权力行使不必负责,正因为此,“公车私用”、“以权谋私”之事才此起彼伏。

是否问责官员,有时候又与事态造成的舆论影响相关。比如施平一事,假如没有在网络上被曝光,形成舆论压力,一些事情会不会被当成需要特别加以调查处理的问题,仍需存疑。

官员的责任既有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也有政治责任和伦理责任。一般来说,官员犯了罪,就意味着政治生命的终结,假如不引入法律程序,问题官员大多没有政治前途方面的过多担忧,降职还可以提起来,撤职还可以起复。在一个权力机制正常的社会,有问题的官员不是不可以继续留任,被问责的官员也不是不可以重获起用,但要时刻考虑公众反应,承担留任或起用的政治风险,这是政治责任。

另一方面,官员出了问题,也并不总是需要等到法律或行政程序的启动,引咎辞职是对政治伦理责任的承担,也是作为公职人员的基本政治耻辱感的表现。

具体到本次事件而言,根本问题也许还不在处分之轻重,而在于权力行使的全程都必须受到严格的制约与监督。对于责任的承担,公众对“行政降职处分”的议论与不满,是有关部门应当承担的政治风险,至于海门审计局以及施平本人是否承担了政治伦理责任,也会受到人们长久的评判。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囧视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