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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城市拥堵可以“量体裁衣”
www.fjnet.cn 2011-01-26 08:42  薛涌 来源:新闻晨报    我来说两句

对城市拥堵,仅仅怨声载道是不够的。要能够有效地治理,就必须有科学的研究,并建立庞大的数据库。最近《波士顿环球报》报道了大波士顿地区的拥堵居全美都市圈第7位的新闻。再看这一排名的背后,是一套高度复杂的拥堵评价体系,实在让人有顿开茅塞之感。这里不妨简略介绍一二。

得克萨斯A&M大学的得克萨斯交通研究所,从1982年就开始收集数据,对美国各大都市圈的拥堵进行分析。在28年的时间里,这套数据和分析手段越来越复杂,比如发展出通过燃油过量消耗度来衡量拥堵的办法,以及计算拥堵的经济成本、通勤者焦虑指数等等公式。这一复杂体系的功效,从刚刚公布的2009年拥堵评价结果中就能看得相当清楚。

根据这个评价,全美拥堵自1982年以来日益恶化,早晨的交通高峰时间上升到4个小时左右,晚上的交通高峰时间则达到3个小时左右。对于每个通勤者来说,平均每年的拥堵经济成本已经达到 808美元,计入通货膨胀因素后比1982年时高了一倍。全国拥堵所造成的年经济损失则达到1150亿美元。

2009年拥堵最严重的是芝加哥和华盛顿两大都市圈,平均每位通勤者每年损失70小时。洛杉矶排第三,损失63小时。波士顿排第七,损失48小时。这种拥堵损失小时的计算办法,是以通勤者上班的实际交通时间减去按所走的公路限速里程旅行所花费的时间。在美国的公路上,一般的最高限速都成了最低限速。比如,高速公路上标着55英里的限速,该路段实际车速则很少有在55英里以下的,一般都达到65英里。警察也认为这很正常,不会来打扰你。所以,公路限速里程,大致指示着的是公路畅通时的最低速度。如果低于这个速度,那就等于处于拥堵状态了。美国非高速公路干道限速多为30英里(将近50公里),这就是正常的最低时速。用低于此速度开车,就属于拥堵速度。可见,这种拥堵标准相当严格。以我们中国人的标准看,实在是夸大了拥堵的程度。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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