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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价格欺诈必须严惩
www.fjnet.cn 2011-01-27 09:19  鲁宁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国家发改委价检司昨日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介绍,家乐福在一些城市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多种价格欺诈行为。

国家发改委称:“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家乐福,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

家乐福价格欺诈,由来已久且手段多样,此次被国家发改委查实的价格欺诈涉及“三宗罪”:

虚构原价。譬如长春市家乐福销售一款内衣,价签标示原价169元、促销价50.70元,实际原价119元。上海家乐福、哈尔滨家乐福、沈阳家乐福、南宁家乐福等,都被查实玩过同类“小聪明”。

低价高卖。上海家乐福销售一款茶壶,价签标示36.90元,实际结算价66元。家乐福搞此类欺诈,利用了大多数消费者不会拿结账小票逐项核对价签标示价格的心理,是亵渎消费者的信任。昆明家乐福、武汉家乐福、长沙家乐福、重庆家乐福等都被查实曾有过这类情况。

海报促销欺诈。譬如昆明家乐福销售普洱茶,海报促销价每盒60元,实际结算价每盒120元,对顾客实施低价诱骗式销售。上海家乐福、长沙家乐福、哈尔滨家乐福等都身陷其中。

家乐福门店营业面积大,商品较齐全,外加国内消费者对外资零售店品牌的好感,就出现“家乐福(中国)在全球最赚钱,而上海家乐福则在中国最赚钱”的情况。这些年,虽然上海家乐福及国内各地的家乐福店,有关不诚信的丑闻层出不穷,但很少有其被严肃查处的报道出现。这一回,家乐福被国家发改委直接“逮”住,此乃长期违法后终须承受的苦果。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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