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落实工资倍增计划,做加法也要做减法
www.fjnet.cn 2011-02-09 22:30  叶祝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2月9日上午在江苏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表示,从今年起,江苏将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2010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2936元,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118元。当年,江苏省CPI同比增长3.8%。七年内使收入倍增,也就是说,每年居民收入要增长10%左右。(2月9日中国新闻网)

近段时间,居民收入增长的话题被密集提及。全国各地普遍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江苏省继取消工资增长上线,规定企业即便效益不好,也要给员工加工资之后,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又提出七年收入倍增计划。每年居民收入增长10%左右,与GDP增幅基本一致,计划比较务实,如是收入增长愿景值得期待。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其实,亚当·斯密的话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劳动者奉献了筚路蓝缕的青春与汗水,获取与劳动价值、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收入报酬天经地义。尽管民众收入倍增可能会造成通胀压力。但是,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长期跑不赢物价,或者说贫富悬殊扩大,显然不是好事情。江苏省政府提出七年收入倍增计划,关键要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让居民收入与GDP增长同步,真正实现还富于民。防止居民收入倍增变成“被增”。对此,用人单位应该积极行动,政府责无旁贷。

居民收入到底该如何增加,更加贴近民生,更加公平合理。需要政府做出一揽子的制度安排。政府给收入倍增计划列出时间表,是一条途径,但是政策关键在执行。对于工薪族来说,有待他们与用人单位在公平的劳资平台上博弈,不能让收入增长的好处被老板与高管独享,普通劳动者看不见摸不着。全面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劳动者的市场议价能力。通过政府的强大执行力督促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做好“限高”、“提低”工作,让劳动者工资与企业效益、经济发展同步,十分重要。

而且,政府应该通过实际行动推动居民收入增长。特别是效益不好的企业与中小型民营企业,要让他们给劳动者涨工资,政府应体现责任担当。比如,减免企业税负,就值得考虑。人社部曾提出过“化税为薪”的建议:对提高工资有困难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实现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即政府把一部分税收让渡给企业用于涨工资。通过减税,让中小企业有能力加薪,有利于企业产业升级,摆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扰,缓解“用工荒”。也有利调节收入分配,消解民众的物价焦虑。

要提高居民收入,除了给劳动者涨工资以外,还需继续加大惠农、扶农力度,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帮助他们尽快致富,缩小城乡差距。

落实收入倍增计划需要一个不短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具体操作上,除了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涨工资以外,提高居民收入的路径比较多。上海市政协委员刑普曾提出,给全国人民每人发放1000元以抵消CPI高速增长的影响。虽说发展成果不是靠全民发钱才能证明。但是全民发钱还富于民的思路可期。在这方面,国外有先例。美国历史上曾经多次全民退税。在新加坡,政府从财政盈余中拿出资金,直接向国民派发。我国澳门地区也多次全民发钱帮助市民纾解生活压力。虽说发达国家与地区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待遇比较遥远,但是在国家财政收入大增的条件下,政府拿出资金补贴民众,减轻物价上涨给民众的压力,可以做到。

此外,落实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政府除了做工资、补贴“加法”以外,还要学会做“减法”,让民众享受公共服务少掏钱。比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公共事业投入力度,补齐公共服务与社会救助短板,提高公共服务与社会救助水平。让低收入群众享受优质公共服务与社会救助,增强他们抵御风险灾害的能力。也很重要。民众享受公共福利政策的实惠,少掏腰包,也是在间接增加收入。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囧视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