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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名人故居的障碍
www.fjnet.cn 2011-02-15 08:46  鲁宁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笔者自问自答,财政缺钱不能成立。

今年上海“两会”披露,去年本市地方财政收入2873.6亿元,同比增幅13.1%,数字非常光鲜。这还没包括预算外上千亿元的土地收入及其他各项行政收费收入。如是,把百余处名人故居纳入政府保护范围,对财政形如九牛一毛。再不啻,还可尝试引入市场资本作开发性保护。如此一番分析,钱肯定不是问题。

既然钱不是问题,法制缺席或是问题?市政协文史委调查人员被告知:“名人标准很难界定。”这话十之八九是有关方面所说。为此,不少政协委员建议尽快为本市名人故居保护制定地方法规。可笔者要直言不讳地挑明,没有名人的界定标准,更多系有关方面掩饰其欠有作为的借口。就算立法非常迫切,那也并不复杂,立即着手进行就是。

无论从监管职责出发,还是从增加“文保对象”利于提升文物部门社会地位的“利本位”来取舍,文物部门对新增百余处“文保对象”肯定有百分之百的热情。可问题在于,文物部门只能提出拟保护名单,审批却涉及诸多综合部门,从保护经费到编制,再到旧城改建规划,有形无形的障碍可谓“关山重叠”。

其中最大障碍还非常隐蔽——君不见,未纳入保护的名人故居大多分布于上海老城厢内。这里的土地贵如黄金,倘若把这些故居都一一挂上文保牌匾,其所在地块商业开发时的潜在地价,在开发商眼里就会立即贬值。道理很简单,如今是微博时代,一点火星都有可能引发熊熊大火,一旦开发商欲将故居拆除哪怕仅仅“移建”,注定引起“群情震怒”成为众矢之的。

利害关系隐藏之深,才有“名人标准很难界定”之托词;才有法规缺失之冠冕;政协委员们才常见政府综合部门明知某处故居应该保护,却迟迟不予批准挂牌,惟恐经挂牌的故居最后成为打压地价的直接“杀手”。对名人故居“弃如敝屣”,“卖地财政”才是深藏不露的真正障碍之一。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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