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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自肥”空间不除,“土地腐败”难止
www.fjnet.cn 2011-02-16 15:23  汪红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海南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因身陷土地腐败被一审判刑18年,同时牵出土地、建设、城投等涉土部门25名干部。这起海南建国以来最大的土地腐败窝案进一步印证了“多大权力产生多大腐败”铁律。为日益趋热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敲响了警钟。(《新华网》2011年2月14日)

记者说,加强和完善土地审批、监管制度,是遏制土地腐败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专家讲,提高干部自身素养,是防腐治腐的根本措施;民众认为,重视法制建设,严格问责,重典治贪,方能杜绝土地腐败;而干部则感叹,土地部门是个高危性、高发性并存的“官场沼泽”。

认真想一想,这些反思都不错,都有一定针对性。但他们都象瞎子摸象似的只从一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揭示“土地腐败”之因,没有真正挖出土地腐败之源。

当年朱元璋为了反腐败,曾制订严酷的刑法,监督官员言行的特务机构几乎无孔不入,甚至广泛发动民众检举揭发官员腐败,执行“宁可错杀,绝不放过”的惩治原则,但腐败仍然层出不穷。原因是什么呢?原因在于他所依赖的是以人治代替法治,以绝对皇权代替民主政治的权力专制制度。

细细分析东方腐败窝案的全过程,涉土行业不是没有建立审批、监管制度,也不是没有完备的防腐措施,更不是缺乏治腐问责的法规重典,……关键是所有应该有的一切都没有正常运转。以致形成名义上有,实际上没有;说起来有,做起来没有;看起来有,用起来没有的“体制空档”,让权力在自我圈定的空间内游刃自如地安心自肥。

每一起土地腐败无不显露出从官员选定到制度设计,从监督体系设定到问责落实的每个环节都只在体制内循环的人治缺陷,这种类似专制的权力垄断缺乏公众参与,缺乏透明和公开的制约体系。其自说自话、自纠自错的结果便是权力利用权力尽量为自己留足自肥的空间,方便“合法腐败”。

1945年毛泽东在延安回答黄炎培先生“历史周期律”疑问时曾说:“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用这样的执政观点来指导土地防腐,那就是充分吸收民智慧制订法规、制度,让民众全程参与或者全程监督每一块土地的登记、立项、拍卖、招标全过程。用透明和公开尽量压缩权力自肥空间,腐败就会越来越少。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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