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拖欠生活费,我还该不该给他继续带儿子?日前,华声在线论坛上一篇名为《女婿已经三个月没给生活费了,我还该不该继续给他带儿子》的帖子引发网民热议,“带孙费”、“有偿带孙”等新名词的出现开始刺激着人们的头脑,一些有想法的“前卫”老人开始挑战传统,他们不甘再做免费保姆,主动向子女收取“带孙费”。(据2011年2月16日《新文化报》)
如今,我国家庭的隔代教育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许多处于学龄前阶段尤其是3岁以前的年幼儿童大都由爷爷奶奶或是姥爷姥姥看护的。2010年3月,《法制晚报》记者李奎曾对100个有着0至6岁儿童的北京家庭进行了调查,发现在73个家庭中,都有双方父母在帮忙照看儿童。这种家庭隔代教育有利于培养孙子的家庭和亲情观念,而且老人比保姆更加用心,让子女很安心地工作。通常,老人不仅无偿看护,还能主动贴补一些费用,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
坊间有一种说法:“没有孙子盼孙子,有了孙子当孙子”。这话也是实情。抛除隔辈亲的因素不说,尽管带小孙子可以给老年人孤独乏味的生活增添许多欢声笑语,能够消愁解闷儿,但老人替子女带孩子实则是苦差事,操劳、操心、烦心,是良心事,更是责任活,甚至是常常费力不讨好。万一孩子出现什么闪失,轻则看脸色、听小话,重则家庭起纷争,饱受精神折磨。2009年10月26日下午,北京石景山的长安家园内发生一起悲剧:3岁儿童乐乐在姥爷张祥看管期间,趁姥爷打盹儿的工夫爬出窗户,从12层楼坠亡。这起事件虽然被警方认定为意外,却让乐乐的父亲李坚对岳父极为不满。更令人意外的是,李坚迅速与妻子离婚后,很快将长期帮助自己照看孩子的岳父告上法院,索赔30万元精神损失费。
应该说,乐乐的姥爷未尽到看护义务,看护不力,造成孩子自行攀窗从高空坠落,其疏忽大意的过失是造成乐乐死亡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法庭上乐乐姥爷却怎么也想不通:“他向我要精神损失,我的精神损失找谁要呢?我女儿的精神损害找谁要?我给他看孩子,一分钱没要,还不停往里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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