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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索要的是权利,不是“带孙费”
www.fjnet.cn 2011-02-17 07:43  徐云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的确,这笔账不大好算清楚,但从外婆索要“带孙费”到父亲起诉姥爷看护不力索赔30万,其中的善意提醒是清晰的,义务归义务,权利归权利,即使是骨肉相连、亲情使然,权利意识不可暗然。老人从“免费保姆”的身份中解脱出来是其自我意识的觉醒与回归,这也提醒年轻人不要把老人的付出当成理所应当天经地义的事情。

有偿带孙,这似乎有点不合乎人情常理,是典型的“谈钱伤感情”。但其难能可贵之处在于,在亲情与权利的博弈中,发出了维护老人自身权利的最强音。不管有偿带孙能否实现,它都向人们廓清了这样一个事实:老人有替子女带孩子的义务,同时也有向子女索要相应报酬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外婆索要的是权利,是祈求社会尽快解放看护孩子老人的呐喊,而不是“带孙费”。尽管律师说,这是家庭关系、亲情问题,不应该上升到法律层面。就算是从法律上来讲,子女也有义务支付父母的劳动报酬。所以,有偿带孙子合理、合法。

法治的要义在于,既要“尊重多数”,更要“保护少数”。权利的行使是有界限的,公民个人有权利处分自己的权利,但不能剥夺或妨碍他人的权利,权利的界限应该在碰到另一个合法权利时嘎然而止。无限地增加他人的义务,就是推脱自己的责任。子女增加老人带孩子义务的同时,也就减轻了自己的抚育责任。所以,子女不能免谈老人劳动报酬,即便不是每个月固定支付劳动报酬,至少要隔三差五的给他们点“零花钱”,权当表表孝心也好。平时也要备足孩子的日常生活用品,减少老人家的负担。

当然喽,当老人的也要多体谅年轻人的苦衷,也不能赤裸裸地谈论金钱,这也会很伤感情。更为重要的,我们的各级政府也应当重视幼儿教育问题,在社区内就近建立更多的家长从经济能力上能够承受的幼教机构,让年轻的父母们觉得把孩子送到幼教机构才是最合适、最佳的选择,老人的负担就自然解除了。人到老年,谁不图个清静、享受清福呢?许多子女让父母带孩子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维护老人的休养权利,政府要大有作为。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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