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一段的“镉米”一度引起居民恐慌之后,来自《中国经济周刊》的一则消息又让人触目惊心:矿产资源滥挖滥采造成的农田重金属污染,每年污及1200万吨粮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而这些粮食,足以每年多养活4000多万人,如果这些粮食流入市场,后果将不堪设想。
面对泱泱大国13亿人的入“口”之食,只有“后果”须虑,当防,不允许有“如果”发生。1200万吨和200亿元,对大多数百姓而言,也许仅是个数字概念;但遭受了污染的粮食,实则与“毒食”无异,谁来确保不流入市场?又哪里还容许淡定地算账“足以多养活4000多万人”?
细细咀嚼之,这又是怎样一种无可躲避的悲哀?!据中科院论文资料显示:在我国,砷作为锡的伴生矿由于利用价值不高,70%以上都成了被废弃的尾矿。而砷的化合物,则是砒霜的主要成分。截至2008年,我国至少有116.7万吨的砷被散落在旷野中,任雨水冲刷,注入河流,渗进土壤。2001年,广西洪水冲垮了刁江上游的尾砂坝,导致下游万余亩农田有害元素最高超标246倍,农作物绝收,沿江河段鱼虾绝迹,“毒水”进入珠江水系,整个珠三角都因此“蒙难”,影响过亿人口,修复年限将超百年。而全长856公里、灌溉了半个湖南的“母亲河”湘江,因接纳了大量工业废水,河水中的砷、镉、铅的总量占全省排放总量的90%以上……
毒地、“夺食”、殃及子孙后代的重金属污染已开始泛滥成灾;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的怪诞事例却在一天天上演:因关涉到“形象”、“面子”,上述实验结果仅被作为科研“成果”在学术刊物上发表,长时间未能公诸大众传媒;因惧于担责,为力保“任期平安”、“官帽高翘”,相当一部分官员敷衍塞责;更主要的,我国在矿业立法上严重滞后,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管理体制,造成政出多门、权责不清,来回“踢皮球”;而中央与地方权益分配的不同关注点和取舍,更是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明里暗里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