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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开支应形成人大事前批、事后审制度
www.fjnet.cn 2011-02-25 16:57  赵光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广州亚运会结束了许多天,人大代表居然还不知开支情况,还要等到“适当的时候会公开亚运账目”,真的太不把人大当回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开支几千亿的项目,肯定算得上“重大事项”,为什么没有及时报人大审批?

香港打算申报举办亚运会,就反复经过议会协商讨论,在全社会征求意见。只不过是打算申报,就要经过如此细致深入地讨论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如果真的举办亚运会,其开支的审议可能更加严格。这样审慎对待重大活动的态度,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学习呢?

周立波有一个“发现”,认为贪官之所以会贪,并不是因为工资少,而是因为他的工资和自己可以支配的公款之间差距太大,如果一个人月收入五六千元,可是他却掌握着五六亿甚至更多的开支权力,难免他不动贪心。如果能够像美国的那座城市那样,市长花1千美元也要议会批,他想贪也贪不了啊。

我们承认,人大政协的作用正在得到日益加强,已经有了很大进步。可是还远远不够,尤其是在重大问题的审议决策监督上,作用还远没有发挥出来。在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还没有形成制度和习惯。这些在今后必须有所改观。现代文明社会管理,越来越需要人民的广泛参与,在重大经济开支上增加透明、审查和监督,是必不可少的社会运行模式。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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