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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献血怎么看都像一桩交易
www.fjnet.cn 2011-02-28 17:58  朱永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一网友称妻子在通州妇幼保健院欲剖腹产,被医院要求直系家属最低献血400毫升。这位准爸爸称家庭互助献血成为“被献血”,带强迫性。通州妇幼保健院人员表示,血站血源紧张,只有家庭互助献血,血站才会给医院发血液。通州区中心血站工作人员称,“如果大家都不献血,就没有血可以用了2月26日(新京报)。”

报道中说:在通州妇幼保健院,医生提出因血源紧张,剖腹产风险大,出血量也很大,需要家属到无偿献血车献血,最低400毫升,必须是直系亲属。最终,帖中这位准爸爸选择了去献血400毫升。

笔者看了几遍报道,正如文中年轻爸爸有着同样的感受,医生说的也不错,如果我们人人都不献血,医院确实也就无血可用,一些医院采取这种“互动献血”着实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是又不能不说,这种名义上的互动,却掩盖不住一桩被绑架的交易,首先,这种“互动”并不完全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有着很大的“强迫”成分,妻子因自身原因必须要做破腹产,除了要缴纳必不可少的各项诊疗费用之外,医院给出了一个刚性的附加条件,还必须是直系亲属无偿奉献400CC血液,否则,说是不能“优先”动手术,实际上也就是不给动手术,用这种手段来进行“互动献血”,显然与奉献爱心风马牛不及,对于病人亲属来说,不仅意味着“不献不行”而且不够400CC都不行,那还有什么自愿和爱心可言。

其实,问题还不止于此,病人身体千差万别,即使破腹产需要输血的可能性很大,但也并不是逢“破”比“输”,真需要输血的也并不多,这是其一;其次,病人的直系亲属也不是都适合献血,如果直系亲属中没人适合献血,而病人又急需手术,医院又该如何选择?另外,从报道中我们还看到,在医院的“规定”中,即便是有献血证,也不能享受优先安排手术,这样的规定不仅不符合常理,也不利于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义务献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对“互动献血”的前提是“倡导”和“动员”,没有任何“必须”或是规定之类的限制条件,这就意味着,无论是“无偿献血”还是“互动献血”他都应该是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没有半点“强迫”成分,报道中的这些医院把互动献血纳入病人手术的前提条件显然是不合适的。

无偿献血是公民向社会向他人奉献的一份爱心,体现了我们社会大家庭人与人之间血浓于水的高尚情感,同时,奉献他人也是帮助自己,《献血法》第十四条还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因此,我们认为,报道中北京一些医院规定破腹产者直系亲属必须“互动献血”,出发点无可非议是正确的,但是正确的出发点也不能违背“自愿”这个原则,互动基于自愿,强迫就变成“勒索”或是交易,自愿包含着浓浓的爱心,任何的“强迫”,丝毫的“交易”在里面,鲜红的热血都可能会“变质”,温暖的爱心都会变得冰凉。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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