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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平等立法乃大势所趋
www.fjnet.cn 2011-03-02 10:58  柯倩婷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当保护性的条文阻碍了女性的发展,就需要作出调整。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近年引发了激烈的争论。根据现行的规定,女性比同等职位的男性提前5-10年退休,这会影响到她们的经济收入、政治地位和晋升的机会。女性的健康状况改变,寿命预期增长,受教育程度提高,“减少女性工作年限”的保护已不再必要。

因应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在禁止家庭暴力方面,《条例》实行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这一做法令人期待。自董珊珊案件之后,家庭暴力防治机制的有效性问题引发关注,董珊珊和家人八次报警,也不能有效保护自己,最终被她丈夫伤害致死。“人身安全保护令”强调公安机关及时出警,人民法院要及时处理人身安全的申请,以阻止施暴者殴打、威胁申请人。

性别平等立法保护女性,也保护男性。《条例》规定:公共政策应该“不存在对某一性别造成不利的差别对待、限制和排斥”,歧视男性也是违法的。随着社会的变化,歧视女性的做法也可能转变为对男性的歧视。以就业歧视为例,某些职业隔离的观念导致很多职业、职位拒绝聘用女性,同理,认为男性不合适做秘书、幼儿园老师、护士等工作的观念,也会对男性就业带来限制。

性别关系是诸种权力关系之一,性别平等的法律实践,也可推而广之,推动消除阶层、种族、民族、年龄等导致的歧视。

消除歧视、推动性别平等,不仅造福部分女人与男人,也造福社会。有研究指出,一个国家的成年女性教育增加1年,该国的人均GDP将提高近700美元。反过来,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人陷入贫困的可能性,是接受过大学教育的人的9倍。在高素质劳动力短缺,结构性失业严重的情况下,女性获得平等机会,能根据能力发挥所长,这将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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