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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用水咋搞起了“最低消费”?
www.fjnet.cn 2011-03-02 16:10  侯文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继此前媒体曝光安徽省合肥市赛口镇自来水厂设用水“最低消费”之后,同样的情况也在湖北省赤壁市发生。该市在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后,对用户设置每月5吨的保底用水量,用水不足5吨的按5吨收费,即使没人住的空房子,水费也按照5吨收取。(3月01日京华时报)供水企业的这一做法,实在令人费解。

在星级饭店里,消费者常常遭遇“最低消费”。那么,供水企业为何要对家庭用水设“最低消费”呢?赛口镇自来水厂工作人员解释,“我们是私营企业,都有正常的损耗,就是最低生产成本,所以要求每户每月交 8元钱”,“就像手机月租费一样”。赤壁市供水总公司办公室程主任给出的答案是,“目前水价太低,企业亏损严重,不得已才出此决定”。“月租费”的说法显然十分可笑,真正的目的则是为了收钱。近年来,水电煤气等供应企业常常以“亏损”为由,动辄召开听证会涨价。这两家供水企业若真的亏损,完全可以在当地政府主导下召开听证会,名正言顺地提价,怎么能利用垄断优势强制设置“最低消费”呢?

家庭用水设“最低消费”的做法所以不妥,关键在于这是在鼓励浪费资源。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事关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国是淡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节约用水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供水企业无论是国有的也好,还是民营的也好,都应该倡导节约用水。而许多家庭每月用水根本达不到5吨,这不明明是在鼓励浪费水资源么?设“最低消费”的做法,也是在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家住赤壁市吉鱼桥巷的居民们反映,他们每家一个月只用两三吨水,水改后最低的用水量都变成了5吨。赛口镇据曹先生一家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来,但水厂却按每月“最低消费”8元的标准,连续几年被收取96元水费。这种明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自然无法让居民理解和接受。

水电气暖如同粮食食品蔬菜一样,是城乡居民最基本的消费,事关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相关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我们希望赤壁市供水总公司和赛口镇自来水厂尽快取消“最低消费”的“霸王”规定,也希望类似企业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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