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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www.fjnet.cn 2011-03-08 10:52  黎明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国家推出计划生育政策,按照宪法里的表述,主要是“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这就是说,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本质属性,包含了因时代的变化而调整政策的意思。放开二胎问题,只是人口政策问题之一种,但即使只是这个问题,也代表了人口政策可能的重大变化。

我以为,现在其实已经在“有条件放开”,比如农村生育上的弹性,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使部分人获得的生育空间。但问题是,由于非农业户籍的工薪层和部分体制内人员要支付的“生育费”太高,而这些人独立于体制的能力还不够。

有些人认为“基本国策”应该天长地久,其实,计划并不总是等同于一胎化,在1980年9月开始推行一胎化的时候,即预定这项政策实行30年。现在,我们正处在一胎化30年已过的当口。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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