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该如何反思“李刚门”?
www.fjnet.cn 2011-03-31 08:40  刘洪波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原题:反思李刚门更应着力缓解社会情绪

3月28日,《河北法制报》头版以整版篇幅,刊登《“我爸是李刚”是怎样炒起来的》的报道。该文考索了李启铭交通肇事案的舆情发展过程,对“我爸是李刚”的语境给出了解释,对“李刚有五套房产”、“李刚岳父是副省长”等一时纷纭的说法给出了调查后的否认,不仅澄清了相关事实,而且提出了值得重视的舆论生态问题。

根据报道,李启铭醉驾肇事逃逸被控后,在河北大学值班室对警察说“我爸是李刚”时神情惊慌。这一材料不同于此前广泛传播的说法,在那套说法中,李启铭被拦在校门时扬言“有本事你去告,我爸是李刚”。大众愤激情绪赖以建立的那副“张狂官二代肇事后不可一世”的图像被解构了。

李启铭交通肇事案,确实呈现了社会情绪、网络舆论、媒体传播、社会舆论相互激荡的效应,不实信息的传播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从语焉不实的网络传言,到媒体不加证实的袭用放大,再到媒体评论据以论说声讨,形成了一种建立在虚假事实基础上的“正义刺激”,使社会讨论明显偏离了理性。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能说,这场围绕李启铭交通肇事案的社会互动过程百无一是。虚假的信息扩大了公众对案件的情绪反应,但也确实表明了公众关注的存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关注造成一种公正处理的压力。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公众在不实信息下的情绪反应,也曲折反映了正常渠道下获得真实信息的困难。

媒体对一些传言的直接采用,及对某些采访材料的合目性裁剪,显示了对职业伦理准则的偏离。对此回护,将更显职业精神的沦丧。只是我们仍可分析,媒体何以失去了查证兴趣和客观公正的方向。如果媒体在日常状态下,不能坚持只对事实负责,而须负责于一定的意图,那么查证信息和公正报道,既不会成为媒体的习惯,也不会成为媒体工作的默认项。李启铭案件中的媒体表现,与日常状态下不少被认为可喜的媒体表现,可能是相通的,只不过这一回媒体直接响应了社会情绪,而没有响应“正确”意图。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囧视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