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反思“李刚门”?
www.fjnet.cn 2011-03-31 08:40 刘洪波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社会情绪是社会生活的无力者证明存在的一种方式。它更加博杂,是一切社会因素和社会现象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时在每一个具体社会场景中作为基本的衬色。李启铭案件中围绕李刚的各种传言,固然无一属实,其中所传达的信息却并非没有社会背景支撑。应该说,官员子弟受到袒护、权力代际传承、官员拥有巨大财富等等,都不是天方夜谭,皆可在生活中随手验证。“富二代”、“官二代”、“警察”、“局长”等关键词之所以具有影响社会情绪的能力,正在于权力与资本在社会生活中往往具有歪曲公正的力量。
李启铭案件的舆论反思,不能止于规范网络和媒体的传播行为,而应以建立社会信息互动为鹄的。不实传言因合乎社会情绪而到处播扬,而官方调查则受到劈头盖脸的抨击,显示了问题的深重。然而,在此情境下,河北官方后来干脆不作回应,以待事态自行平静,实际走上了“群情汹汹,我自逍遥”的老路。官方信息受到质疑是自然的,而受到劈头盖脸的质疑,则与人们长期难以及时从官方得到真确信息有关。官方应当持续并不厌其烦地在质疑中对社会解释、与社会互动,而不是不再回应。
李启铭案的社会信息互动过程有许多可供思考之处,但如果将思考限定于网民和媒体的话语责任,而非社会信息环境的深层问题,必然造成言路逼仄,而非“负责任的自由”,那就不是现代社会的信息生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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