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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何必纠结于年龄
www.fjnet.cn 2011-04-11 08:45  王石川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8日,北京西城检方首次披露,贪污腐败案件已出现了“35岁现象”。据介绍,最近6年,西城检察院反贪局受理35岁以下职务犯罪案超立案总数的12%,且呈涉案金额巨大,大案、特大案多等特点。(4月9日《新京报》)

“35岁现象”实际上并不新鲜。近年来司法部门不仅总结出35岁现象,还总结出26岁现象、39岁现象、59岁现象。所谓26岁现象是指,年轻人刚踏上工作岗位,稍微掌握了一丁点权,贪图享受,就用权变钱;所谓39岁现象是指,工作多年已经独当一面,有了一定的权力,这个关口处于提拔的关键时期,提拔了就再上层楼,提拔无望,意味着仕途无望,于是破罐子破摔,堤内损失堤外补,大肆捞钱;所谓59岁现象是指,临近退休,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趁在位之机捞上一把……由此可以看出,贪腐不分年龄。实际上,从近年查处的贪腐分子,各个年龄段都有。

《人民论坛》杂志曾经排出官场十大高危岗位,分别是国土局长、交通厅长、公安局长、县委书记、组织部长、建委主任、市委书记、安监局长、国企老总、房管局长。所谓高危岗位,意指最容易在廉洁问题上“出事”的领导岗位。我们看到,不仅高危岗位容易出事,即便是一些清水衙门,照样有官员落马,比如审计部门。这又可见,贪腐不分岗位。

此外,贪腐还不分官职大小。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供了一组数据,检察院去年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23人(含厅局级188人、省部级6人)。我们看到,这些落马的官员,既有省部级也有厅局级,还有县处级,当然没有通报的科级、股级自然不在少数,甚至连村主任也被媒体披露,间有贪腐发生。

从贪腐不分年龄,到不分岗位,再到不分职务大小,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用权力变现;更说明一个道理,只要拥有权力,而权力又缺乏足够的监管,腐败恐怕难以避免。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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